近日,記者在市區各大超市發現,同樣的散裝食品,因為分裝日期的不同,保質期也各不相同,保質期隨著分裝日期的不同相應往后延長。
6月15日下午,記者在市區一大型超市看到,散裝食品的包裝袋上只標明分裝日期,并沒有生產日期,因為分裝日期的不同,保質期也相應不同。記者在賣熟食小黃魚處看到,很多小黃魚散擱在銷售柜里,旁邊放著已經包裝好的。記者拿起袋裝小黃魚看到,一袋是2012年6月11日包裝的,保質期標明到2012年8月10日,一袋是2012年6月12日包裝的,保質期標明到2012年8月11日,記者納悶:早裝好的小黃魚是不是不如散著的新鮮啊?“包裝好的和散著的是同一批貨,只是為了方便大家購買先裝好了。”工作人員回答。當記者說出對食品保質期的疑問時,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打碼的機子就是這么打的,設定的程序就是那樣。我們賣的都是新鮮貨,這點小黃魚,你幾天就吃了,過不了保質期的。”
6月17日,記者又來到市區里的大潤發超市,發現了同樣的問題。大潤發的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打碼的機子就那么設定的,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另一家超市內散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方法略有不同,標注的是產品保質期的天數,但同樣讓人不明白。同一批食品,不同的分裝日期,產品保質期天數卻是一樣的。例如,在賣散裝蝦皮的地方,記者看到6月16日包裝好的蝦皮,保質期標注為100天,6月17日包裝好的保質期標注依然是100天。記者詢問工作人員:“是不是再過一個月包裝,保質期還是標100天?”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我們賣得很快,幾天就又進新貨,等不到那么久的。”
記者隨后詢問了一些市民,大部分市民表示并沒有注意過散裝食品的保質期原來會有大不同。“一般就看看是不是過期了,沒過期就買了,沒注意過具體的保質期是咋標注的。”市民李女士說。(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