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固始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何繼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說,對羅正軍老年公寓項目國土局本身也是支持的,并曾經向固始縣城鎮工作領導小組打報告請示以每畝3.86萬元的價格給該項目供地。只是因為時任縣領導不同意,才使供地一事沒有履行。
與何繼華副局長說法不同的是,固始縣國土局公開發布“固始縣國土局嚴正聲明”中又稱;“固始縣兩任縣委書記都曾批示以劃拔方式向羅正軍的養老項目供地,固始縣土地規劃局按二位書記的批示意見,擬按每畝3.86萬元向羅供地116.1畝。固始縣國土局之所以未按兩位書記的‘意思’辦理,一是因為‘用地人為’公司,按‘公司法’規定,“公司”為盈利性企業,不能享受劃拔用地,只能走招拍掛方式供地。”
該聲明還進一步強調:“我局(固始縣國土資源)2004年12月未按縣委書記批示(以3.86萬元的價格給羅正軍的老年公寓項目供地)。依照法律規定(向羅正軍老年公寓項目)供地(7.57畝)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對固始縣國土局的這份“嚴正聲明”,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崔偉龍律師指出,我國〈公司法〉中并無公司是盈利企業,不能享受劃拔用地一說。固始縣國土局所說“按“公司法”規定,“公司”為盈利性企業,不能享受劃拔用地,只能走招拍掛方式供地”,完全是一派胡言。
崔律師告訴記者,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政策,任何機構包括企業公司都可以依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并享受同國家在土地、稅收以及其他方面的優惠政策和補貼。
記者調查發現,盡管固始縣國土局副局長何繼華一在法否認國土局讓羅正軍簽字的合同是空白合同,但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多次審理中均查明,固始縣國土局讓羅正軍簽下合同確為空白合同。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說,領導都批示了,土地局為何不辦?其關鍵是國土局相關辦事人員沒得到好處。現如今固始縣違法用地的事情多了,國土局為何不管?”
由于羅正軍與國土局的這場爭執,羅正軍的老年公寓項目至今還是空中樓閣,那片原本要建老年公寓的土地至今已整整荒蕪了8年有余。
羅正軍說,他很后悔當初聽縣委書記的話回家鄉固始投資,當初要是不回來還在北京發展,他今天至少已經積累了幾千萬元的資產。如今他不僅荒廢了曾經的事業,耗盡了全部家產,并且還負債累累。(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