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院19日發布消息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富邦保險申請唯冠公司破產清算案進行終審宣判,裁定由深圳市中級法院受理此案。
此前,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保險)因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唯冠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曾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其破產清算。但唯冠公司認為其名下“IPAD”商標價值巨大,可以清償債務,不同意進行破產清算。3月份,深圳中院經審理后裁定,因登記在唯冠公司名下的“IPAD”商標價值尚未確定,無法認定其缺乏清償能力,對富邦保險的申請不予受理。富邦保險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廣東高院先后召集雙方兩次開庭,進一步查明: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權屬糾紛問題,已與蘋果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唯冠公司同意將爭議商標過戶到蘋果公司;蘋果公司為此支付6000萬美元。至此,唯冠與蘋果“IPAD”商標權糾紛案落幕。
廣東高院經審理認為,唯冠公司的資產狀況現已明晰,其資產價值低于原審自認的債務2.8億美元,資不抵債的事實可以確定。據此裁定,由深圳市中級法院受理富邦保險申請唯冠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