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國務院下發《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其中,針對房地產行業,意見提出應認真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名單制管理,嚴格防控房地產融資風險。
《意見》首先明確,要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統籌兼顧穩增長、調結構、控通脹、防風險,合理保持貨幣總量。
《意見》還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發展成熟、經營穩健的村鎮銀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內,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持股比例。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而在嚴密防范金融風險方面,《意見》強調,要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動態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觸點,及時鎖定、防控和化解風險,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繼續按照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等風險。認真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名單制管理,嚴格防控房地產融資風險。
同時,按照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加強行為監管,嚴格風險管控。(觀點地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