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9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近日,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辦法》提高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主要考慮兩個方面。一是從近年監管實踐來看,提升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壓實股東責任,增強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意愿,更好發揮股東資源優勢,促進股東積極發揮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決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權相對分散而出現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