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趙的老婆剛剛懷孕一個月,想幫老婆買份保險,但是經過多方咨詢他發現,現在幫懷孕一個月的老婆買保險竟然限制多多,有的保險自己根本就不能買,有些在保額上有諸多限制,有些在保障時間上也比較短暫。記者通過向專家咨詢了解到,若想幫準媽媽買保險,最好在計劃懷孕時就買好保障,如果懷孕時間超過28周,買保險可能被拒絕。
保險規劃師表示,對于準媽媽來說,由于女性懷孕期間是風險高發階段,由生產引起的并發癥等風險概率很高,所以“準媽媽”懷孕后再想投保可能遭到限制或拒絕。
大都會人壽保險規劃師許文紅告訴本報記者,一般而言,一旦被確認懷孕,準媽媽在購買意外險、醫療險和重大疾病等險種時會受到限制。懷孕28周后,原則上對上述保險不受理,即便是專為孕婦開設的母嬰險,也大多規定懷孕未滿28周才能投保。在壽險購買方面,準媽媽可以進行普通壽險的購買,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可能會被列入免責范圍,而且在額度上有規定,例如有保險公司規定保額的上限為30萬元,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記者了解到,社保和普通醫療保險責任中一般都不包括因妊娠、分娩、產前產后檢查等引起的并發癥。準媽媽在選擇保險時,應選擇能覆蓋妊娠期疾病的生育保險,因為從懷孕到分娩,女性將面臨一系列特有的疾病風險。記者致電部分壽險公司發現,僅有少量險種保障涵蓋妊娠分娩階段引起的并發癥情況。
女性健康險與社保有重疊部分
許文紅告訴本報記者,事實上,社保和女性健康險本身有重疊的部分,兩者都大致能涵蓋全部費用的六至七成,但是面對相同的報銷項目只能選其中之一進行報銷,但是女性健康險本身作為社保的補充具有一定意義。泛華保險品牌部總經理黃光榮舉例告訴記者,有客戶生小孩的總費用約一萬元左右,社保報銷了當中的60%~70%,通過此前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利用女性健康險又報銷了剩下費用當中的50%,所以總共報銷費用加起來達到八九成。若本身并沒有購買社保的準媽媽,則需要用此類“女性健康險”或者“醫療險”等商業保險來進行自身保障。
據了解,社保本身已經包含了部分門診醫療和住院醫療。黃光榮表示,應當關注保單中所約定的疾病種類,看清免責范圍。在關于費用限額方面,尤其是藥物報銷規定上應當格外多個心眼。事實上,目前的報銷類型主要有費用型和津貼型兩種,費用型主要根據用藥,以總費用的一定比例來進行報銷,與社保幾乎一致,重點在于報銷的比例;津貼型則是不論總費用多少,按照每日約定的津貼進行補助賠償,一般以住院為主。(本文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