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ㄖ行戮W)近來有關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城投債)的風險問題,成為各方面關注的焦點。從實際情況看,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及城投債總體是安全的,有關部門對其風險的管控是有把握的。應該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在常態化的風險管控下,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的優勢,充分發揮金融、資本市場的功能作用。
城投債風險可控
隨著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債務規模迅速增加,大規模政府投資及快速債務擴張的“雙刃劍”效應有所顯現。而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快速增長的過程中,也出現少數金融機構及少數項目為爭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客戶,簡化程序甚至降低風險審核標準的情況,包括出現一些無指定項目貸款等。盡管局部出現風險隱患,但從整體上評估,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仍處于可控的范圍。
按照國際上政府債務有關評價標準,從國際比較看,我國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的財政和財務狀況處于安全可控的范圍,也相對優于不少國家的地方政府。
我國政府(包括地方政府)的債務率不足50%,遠遠低于歐美國家,而且從統計口徑來看我們的口徑更寬。不少人士以《歐洲聯盟條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中對政府債務安全線的約定標準來評價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但是歐盟關于政府債務的定義并沒有包括政府投資的商業性項目的債務。在沒有包含商業性項目債務的口徑下,歐盟成員政府赤字率控制目標為3%,債務率指標為60%。而我國地方政府的債務中有一定比重的商業性項目。因此假如比照歐盟的債務風險控制標準,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的安全性則更高。
從目前我國現狀來看,相對于諸多歐美國家而言,我國不一定有大量的經濟和財務優質的民間企業,但有強有力的、經濟和財務安全的政府,這是中國現實經濟基本格局的一個重要特征。評估現實的債務風險,不能不考慮這一重要因素。
從流動性來看,我國地方政府及其平臺公司總體償債規模在收入可覆蓋的范圍,并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融資平臺公司直接收入、滾動發債等所帶來的現金流,都是地方債務償還的現金流來源。不僅從靜態上說,總體上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的現金流可以承擔償債需要,從動態上來看,以現有債務規??剂浚胤秸膬斶€能力更強。我國經濟目前仍然處于快速增長和發展階段,即使考慮到平穩性因素使經濟增長速度主動下調,也會穩定在相對高速階段。無論是總體國力還是地方財力和財政收入,增長的態勢沒有改變。這里還沒有考慮滾動發債、均衡長期投資成本帶來現金流的因素。
此外,少數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少數項目存在的局部性流動性風險,完全可以通過綜合調整、管控予以化解。
從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規模和質量來看,城投債也具有很強的抗風險能力。城投債資金投資的項目,基本上是基礎性、帶動性的重大項目,基本上都是優質項目,所形成的資產大部分是優良資產。從資產的安全性來說,具有一般商業項目不可比擬的優勢。從與政府關聯度來說,由于主要承擔的是政府投資項目,幾乎所有項目都存在政府的影子,地方城投債的準市政債特點總體上也不用懷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債務存量,從理論上講很大程度上是與地方政府是一體的。在沒有清理和規范化之前,二者的債務是混在一起的。這種關系,既有相關政策文件依據,也有具體項目中政府與融資平臺公司的約定支撐。
因此,評估地方政府及其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不應只是單純從金融技術上分析判斷,還應從社會、經濟乃至政治等多角度全面綜合評估。金融的技術性的判斷結論可能沒有錯,可以預警和提醒防范風險,但局部不等于整體,個別不等于系統總體。如果放大局部和個別的風險隱患信息,夸大實際發生的風險,就會誤導市場,形成實質性的沖擊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