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計量監管管理規定》第12條規定,以量值為結算依據的商品,結算量應與實際量相符,不得以摻雜異物等方法改變量值,“消費者買的是螃蟹沒有買繩,繩子的重量應該減去”。否則“違規計量”的商家將面臨1萬到3萬元的處罰。
據介紹,從2010到2012年,北京市要用3年左右的時間,率先在集貿市場、加油站、餐飲業、商店、醫院和眼鏡店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建立起經營者誠信計量體系,今年推進的重點領域是商店(超市)和餐飲業。目前,北京市質監局已開始在物美、沃爾瑪、家樂福等30家大中型超市推進誠信計量。
去超市購物的市民,不妨也留意一下超市的計量使用是否規范,如發現缺斤短兩、利用計量器具作弊等計量失信行為,可撥打質監局12365熱線投訴舉報。D044
商家賣蟹提前減繩重
本報訊(記者楊濱)商家在銷售螃蟹時會不會細心地把捆蟹繩重量去掉?記者昨天下午致電多家超市,對方均表示稱量螃蟹時會提前減去捆繩重量。
華堂商場食品部人士告訴記者,商場在進貨前,就在合同里要求供貨商必須用細棉繩來捆扎螃蟹,長度多為1米左右,經過稱量這種繩子一般最多重7克。因此銷售人員給消費者稱螃蟹時,會把繩子統一按照7克的重量減去。在樂天瑪特超市,尚經理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商家進貨、銷售時都是按“凈重”,不帶繩子稱重,只在配送前才會捆上棉繩,防止螃蟹亂爬。不過有些批發市場上銷售捆蟹用的粗繩子重量可能超過10克,比較硬,也占“分量”。(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