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教授、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不能簡單地說基金積累制與現收現付制哪種更好。現收現付制的缺點是抵御社會老齡化的能力較差,積累制的缺點是沒有再分配因素,抗通脹性能很差。在積累制下,退休決策甚至已變成個人決策。
鄭秉文介紹,中國為了將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兩方面的優勢結合起來,采取了以現收現付為主兼具基金積累制的統賬結合模式。工資的8%放到個人賬戶上,企業繳納的20%用來現收現付,即用來統一支付給退休一代養老。但在實際操作中,因制度轉型等原因,個人賬戶是空賬,這部分錢用來支付給退休的一代了,因此,目前的養老制度實際上是現收現付制的,不是嚴格的“部分積累制”。
有網友擔心,社會養老保險是不是龐氏騙局,會不會不可持續?褚福靈表示,這種說法是杞人憂天。“建立社保制度是國家的基本職能。目前大多數國家采取社保制度,由國家、企業、個人共擔風險、共享福利,這樣的養老保障才是可持續的。”
鄭功成說,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僅傳承了下一代人為上一代人縱向養老的自然法則,而且通過橫向責任分擔與政府擔保等方式,使家庭養老轉變成更為可靠的社會養老。目前全球約200個國家、地區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實現持續發展。
鄭秉文認為,表面上看,現收現付制養老保險是“拆”工作一代人的“墻”,“補”退休一代人的“墻”,但人類社會是延續的,人類再生產的成本中就隱含著贍養老一代的費用,現收現付社保制度不是“龐氏騙局”,目前它仍是絕大部分國家實施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問題在于隨著人的壽命延長,代際贍養成本加重,需要調整參數。
網友疑問:退休制度如何改革?
【專家解答】 建立激勵機制,縮小不同群體間的養老金待遇差距
有網友質疑:“隨著退休制度的改革,若干年后,就會出現一個奇觀,年輕人無法就業,每天逛公園,老年人沒法退休,每天上班。”
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穆光宗告訴記者:“前段時間社會上有關延遲退休的爭論,說明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差距大,政府要彌合社會選擇和個體選擇的矛盾,尊重個體成全總體,所以軟性、彈性退休制度較好。”
據了解,為探索退休制度改革,上海自2010年10月出臺試行意見,提出柔性延遲領取養老金(男性一般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一般不超過60周歲)至今,參與人數僅數千人,相較于上海現有的300多萬退休職工,比例很低。事實上,目前上海最低工資1400多元,城鎮職工平均養老金2000多元,對低收入者來說,養老金和工資差距不大,所以多不愿延遲退休。對高收入的管理層和技術人員而言,按時退休并領取養老金之后,往往會被企業返聘,疊加之下可獲得雙份收入,更為合算。同時,企業返聘已退休人員,不必支付其養老保險,雇傭成本更低。由此導致企業和勞動者均無延遲退休的積極性。
“如果延遲退休了,但還按照原來的工資替代率來領取養老金,勞動者不合算,對延遲退休就沒有積極性。”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任遠說,在美國,職工延遲到70歲退休,可以比65歲退休多拿40%的退休金,而低于法定年齡退休者,每提早退休一年,其養老金要被扣除6.2%。
鄭功成指出,改革退休制度需妥善解決好相關問題:一是應當盡快緩解乃至消除不同養老制度下過大的養老金待遇差距。二是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報酬偏低的狀況亟待扭轉。目前一些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甚至還不如退休后的養老金,這必然助長一部分人對早退休的期待和對延遲退休的反對。三是對退休人員再就業進行必要且合理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