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全文(以下簡稱《規定》),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2006年10月20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廢止。
這份新規涵蓋了26條內容,被形象概括為“旨在管住公務接待中‘吃、住、行、游’四大頑疾”。
相較于2006年出臺的上一版本,這一版本出現了諸多變化。
第一處修改便是對“國內公務”的定義。“本規定所稱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這是舊有的描述。這次,“執行任務”也被列為公務活動的范疇。
在國內公務接待應當堅持的原則條款中,新版本去除了“杜絕浪費”4個字,并增添了“嚴格標準”和“高效透明”兩個關鍵詞。
事實上,仔細閱讀這份新規后不難發現,“嚴格標準”和“高效透明”是貫穿全文的思路。“標準”在通篇保持了極高的“出鏡率”。據記者統計,這一數字為16次。
比如,《規定》第四條提出,“各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國內公務接待標準”,“鄉鎮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和開支標準。”
第九條寫道:“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二十三條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因招商引資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因公來訪人員,應當參照本規定實行單獨管理,明確標準……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副主任謝春濤認為,執行制度最關鍵的依據便是“標準”。公務接待涉及吃、住、行等多方面,只有標準嚴格清晰,后期執行才能落到實處。
對于這點,他認為新政中有多處細節體現。“例如,接待單位原則上最多安排一次工作餐。此外,陪餐人數亦有明確的數字要求。超過了這個數字,就是違規、違紀,沒有灰色地帶。”他說。
謝春濤提及的內容位于《規定》中第十條,即“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謝春濤認為,“規則具體化、標準數字化、考核量化”必將增強政策的操作性。
“如果規則本身籠統模糊,執行效果難免出現偏差。因此,這次的最大創新就是多個關鍵環節都說清了什么叫合規、什么叫違規,不存在理解偏差的空間。”他總結道。
這樣做好處很明顯:對于干部而言,容易落實與把握政策;對于公眾和媒體而言,便于監督。“這是制度化水平提高的一個重要表現。”他說。
如果標準缺失,會帶來哪些弊端?
“在一些干部的思維中,因不直接涉及金錢賄賂,并未將吃請、招待當作腐敗行為。如果不明確畫出一道‘警戒線’,一些干部對違規接待的容忍度會越來越大,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部副主任馬慶鈺說。
正因如此,他對政策中數次出現“標準”表示贊同。
“高效透明”則是本次新政的另一重點。如何保障政策執行的透明度?“我理解,高效透明必須在標準明確的前提下。”謝春濤表示。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也認為,標準化、細化的規定使相關的財政工作更便于控制,減少了自由裁量權。
“對于公務接待的相關措施,要求越細越便于操作,監督越有據可依。增加透明度,根本目的是讓公眾知曉,‘錢袋子’怎么花,什么樣的錢不能花。”他說。
這一理念在多項條款中均有體現。比如,第七條規定,“接待單位應當根據規定的接待范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又比如,第五條提出:“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
“時間、頻率、人數……這幾個維度,可以清晰勾勒出公務外出的全貌。監督的透明度、效率會大大提高。是公款旅游還是公務出行,一目了然。”馬慶鈺說。
近兩年,媒體曾多次曝出干部借考察之名游山玩水。“接待花費必然需要報銷,卡住這個關口,接待亂象必然得以制止。”謝春濤說。
在接待費用上,新規提出“公務接待費用應全部納入預算體系,單獨列示”。在接待報銷憑證上,則要求提供“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而非此前規定的僅需“相關票據”。
“財務審批制度不科學、預算管理不力會使公款吃喝難以追查,也導致在財務報銷上,人為干擾因素過多。比如,一個領導或負責人的簽字,財務部門就會報銷,而花費的真實用途卻無人監督。”馬慶鈺說。
《規定》中有這樣一段話:“積極推進國內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國內公務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行接待用車定點服務制度。”
“‘社會化’管理對各方面都有益處。這樣一來,政府部門就不能隨意興建賓館、養車隊,進而也減少了人員超編問題。一方面有利于節約,另一方面不容易存在貓兒膩。”謝春濤說。
“社會化”的概念同樣出現在第十五條中:機關內部接待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推進勞動、用工和分配制度與市場接軌,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降低服務經營成本,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公務接待‘社會化’是未來重要走向。目前不少政府部門都設有宴請、接待中心。這些機構大多不參與市場競爭,主要負責內部接待。”馬慶鈺表示,“因為與市場脫軌,其經營成本、花費難以統計,無形中增加了公務接待的成本,且不便于監督管理。”
公務接待“社會化”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未來或將通過超標等方式,引入專業的服務提供機構。這個過程必然帶入競爭和市場力量,接待行為也將充分考慮成本因素。以企業和市場模式管理公務招待,能夠顯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隱蔽宴請也將無處藏身。”他總結道。
的確,在中央高調出臺“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后,一些干部選擇將吃請從“明”轉“暗”。“在其自設場所內宴請,監督、查賬難度更大。”馬慶鈺說。
對于這部《規定》的整體思路,謝春濤認為,“在已有規定實施的基礎上,總結了大量現實經驗、有針對性地作出了修訂。雖然實際效果仍需實踐觀察,但總體而言,規則的制定非常注重操作性。自‘八項規定’出臺后,‘違反規定立即懲處’的大氛圍已逐步形成,所以完全可以預期本次新政將發揮的作用。”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