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重提禁止非金融機構推介信托
■本報記者 夏 青
日前,銀監會99號文細則公布,非金融機構不得推介信托產品被再次強調。基于此,不少第三方理財開始積極申請牌照,主動要求獲得監管。
但值得注意的是,從目前已經拿到相關牌照的第三方理財機構來看,多數是第三方基金銷售牌照,還有私募牌照。
而一位信托業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即使拿到了泛金融機構的牌照,第三方理財今后可能將很難在信托業分一杯羹,目前不少第三方理財已經轉向推介資管產品等。
非金融機構
推介信托遭到嚴格禁止
日前,銀監會向各銀監局和銀監會直管信托公司下發《“99號文”的執行細則》,執行細則規定:要嚴格執行信托產品營銷各項合規要求。堅持私募標準,不得公開宣傳;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機構推介信托計劃。禁止委托非金融機構以提供咨詢、顧問、居間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推介信托計劃,切斷第三方風險向信托公司傳遞的渠道,避免法律風險。
一直以來,信托公司的信托產品都是通過自銷和代銷兩個途徑發售。
在代銷渠道中,比較傳統的是銀行和證券公司代銷。但是,銀行渠道收取的傭金費率頗高,因此近年來,不少信托公司將產品委托給第三方理財機構代銷。尤其是一些中小信托公司,自身的直銷能力非常弱,而通過銀行與券商,則傭金又比較高。
據了解,銀行的傭金大致是第三方理財機構的一倍多。隨著信托業近年的大發展,第三方理財代銷在信托銷售市場中屬“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
用益信托研究員帥國讓表示,除信托公司外,第三方理財機構及銀行都可以推薦客戶購買信托產品,投資者是與信托公司簽訂合同,資金也是匯入相應項目資金賬戶。
然而,一些第三方理財機構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著夸大產品收益、刻意隱瞞產品風險、不當銷售等行為,給整個行業帶來風險。因此,從去年開始,業內關于監管層將禁止第三方理財代銷信托產品的消息不斷傳出。
在《“99號文”的執行細則》出臺之前,銀監會還下發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即“99號文”),要求信托公司準確劃分投資人群,堅持把合適的產品賣給適合的對象,切實承擔售賣責任。并提到“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機構銷售風險向信托公司傳遞。”
此次《“99號文”的執行細則》被業內認為是監管層堅決叫停第三方代銷信托,規范信托業的舉措。
帥國讓表示,對以代銷信托為主的第三方理財會有一定影響,但有些第三方已經轉型,比如推薦資管產品。
基金代銷牌照
能否推介信托還是未知數
監管層明確禁止非金融機構推介信托計劃,而據本報記者調查,第三方理財機構仍在銷售信托,在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網站上,信托產品赫然在列。
恒天財富一位理財師表示,他們擁有證監會頒發的基金銷售牌照,是金融機構,因此可以銷售信托。
多年來,第三方理財機構都處于野蠻生長狀態,沒有單獨的牌照,也缺乏相應的監管。
2012年 2月22日,證監會公布了首批第三方基金銷售牌照名單,諾亞財富、好買基金旗下全資子公司好買財富、眾祿投顧、上海東方財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等四家機構同批獲得。第三方理財機構陸續成為“牌照族”。
原本基金銷售牌照是頒發給從事基金產品銷售的企業或機構的許可證, 在國內主要包括銀行、基金、證券等金融機構,其中銀行是最大渠道,占比一半以上。2012年,央行開始向第三方理財機構開放基金牌照申請,也就是說,除了銀行、基金及證券,原本從事PE或信托產品銷售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也可以從事基金銷售,更準確的說是基金代銷,這些第三方理財機構采取和基金公司合作的形式。
目前,不少第三方理財機構正在積極申請基金代銷牌照。
據格上理財內部人士透露,目前,他們的基金代銷牌照申請已經遞交至證監會。
但一位國有大型信托公司直銷中心高級理財師表示,這類泛金融牌照,銀監會并沒有具體說明,能不能推介信托還不清楚。而且,基金與信托的監管部門并不一樣,能代銷基金并不等于就能代銷信托,信托產品的推介需要更專業的理財知識。
但帥國讓表示,信托公司建立直銷渠道的成本比較龐大,一般中小型信托公司很難長期承擔,比如管理費用,專業人才引進等。因此,不應該“一刀切”封殺了之,而應該對第三方理財行業提出監管規范,設置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