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友外出旅游本是件輕松愉快的事情,但是鎮江賈女士的出行帶給她的卻是疲憊和無奈。
不久前,賈女士為自己和朋友兩家人在鎮江某旅行社報了個去常州某景區的親子游,旅行社告知他們在旅游當天到鎮江市區的夢溪廣場附近集合等車。
到了旅游當天,賈女士一行人來到夢溪廣場等候。但左等右等就是不見有旅行社的車子過來。等了一個小時后,著急的一行人趕忙聯系旅行社。聯系上以后才知道,原來他們的這個點被遺忘了。旅行社的人表示,讓他們自己打車到丹陽高速路口和他們會合。
為了不讓孩子掃興,賈女士他們還是按照旅行社的要求打車前去會合。一天游玩結束后,在他們以為可以跟車直接回到市區時,又被導游丟在了丹陽高速路口,并被告知換乘另外的車輛。來回折騰的一行人都有些身心俱疲,對旅行社的服務態度也有些不滿,遂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
記者從鎮江市潤州工商部門了解到,經過調解,旅行社負責人表示,會將賈女士反映的情況向旅行社總部匯報,盡快整改,并為旅行社的服務不周向賈女士表示了歉意,且退還他們每人50元的跟團費。
記者就此事向鎮江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進行了咨詢。該所的工作人員邱先生告訴記者說:“因為上述情況中的旅游行程并未被耽誤,且旅行社的賠償應該也是根據合同達到了相應的比例,并且受到了消費者的諒解,該處理方式還是合理的。”
邱先生表示,建議市民要選擇有正規資質的旅行社,并簽訂旅游合同,“把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下來,遇到問題可以根據合同協商解決。”(通訊員 朱倩倩 記者 胡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