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湖造景”當叫停
去年下半年,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了多起違法征地挖湖造景等土地違法案件,向相關省自然資源廳下達掛牌督辦通知書,并向社會公開,督促地方政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近年來,各地對生態環境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但仍有一些地方將規劃建設人工湖泊、濕地當作“生態政績”,打著河湖治理改造或者建設“美麗鄉村”“生態城市”的名義大力推動。
挖湖造景主要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借河流湖泊濕地整治機會,擴大水域面積,形成人工湖景;一種是直接在地上挖湖造景,引水入湖形成人工景觀。挖湖造景一度盛行,有地方挖出來的人工湖面積很大,相當壯觀。挖湖造景看似給城市注入生機,改善了人居環境,但背后的生態得失往往被忽視。
挖湖造景可能危及耕地紅線,也會破壞水資源平衡。耕地安全是糧食安全的基礎,把好好的良田變成了所謂的濕地,危及了耕地紅線的安全。國家層面對挖田造湖破壞耕地、侵害群眾權益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此外,在一些天然缺水的北方地區挖湖造景可能會造成與農業灌溉爭奪水源情況,與當地農作物缺水的現實形成了巨大反差。
以生態建設之名挖湖造景是錯誤的生態觀。自然風光原本就是最原生最樸實的風景。有的地方為了綠化美化城市鄉村及一些旅游項目,挖掉了原來的植被,取而代之名貴花木,破壞了原生態風景,配套了廣場、樓亭、道路等,沒有了質樸的味道。實際上,生態社會建設不是打造“人工河湖”,也不是建設“人工濕地”,而是保護生態,保護濕地,保護風景,盲目挖湖造景曲解了生態建設的本意。
因為常被當作顯眼的“政績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對挖湖造景抱有極大熱情,但其實是政績觀出現了偏差,對高質量發展的含義理解不深不透。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必須始終堅持保護優先,要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盲目造景不僅毀壞了自然風景,還存在著潛在的發展風險。為了遏制這種現象,2018年住建部《關于在城市建設中切實防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通知》明確,嚴禁打著建設“生態文明”的旗號挖湖堆山造景。
因此,各地各部門惟有提高站位,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和生態觀,才能告別盲目的挖湖造景。
拓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