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3月25日電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設立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如何落地?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在3月25日答記者問時表示,相關工作正在研究推進,初步考慮,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統性隱患的重大風險處置。
針對“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的設立原因,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當前,我國金融業運行總體平穩,金融風險呈收斂態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但內外部環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加,經濟金融發展面臨的風險挑戰依然較大,金融風險處置已進入常態化階段,必須未雨綢繆,做好化解風險的資源儲備。
“此外,在國際上,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是各國處置金融風險的普遍做法。有必要借鑒國際經驗,立足我國實際,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稱,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的相關工作正在研究推進,初步考慮,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統性隱患的重大風險處置,與發揮常規化風險處置作用的存款保險和行業保障基金都是我國金融安全網必不可少的部分,并且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區分不同行業、不同主體實行差別化收費,以平衡好風險、收益與責任,避免國家和納稅人利益遭受損失。
“下一步,我們將抓緊研究完善相關法規和機制安排,盡快推動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為重大風險處置積蓄好后備資金。”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