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群)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及《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部署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激發市場競爭和主體活力。《通告》提出,將在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率先開展試點。
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將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經過多年探索和實踐,我國電信業對外開放工作不斷深化,產業發展持續推進,制度體系加快完善,監管經驗不斷豐富,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記者了解到,對在試點地區開展前述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電信企業,遵循“內外資一致”原則進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需按照電信條例等規定取得電信業務經營相關試點批復,并在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和試點批復相關規定,接受、配合電信管理機構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下一步,工信部將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入開展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政策研究,不斷優化電信領域市場營商環境。同時,將組織開展試點實施情況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適時擴大試點地區范圍。
中國信通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辛勇飛表示,近20年來,我國持續擴大信息通信業對外開放,不斷豐富產品和服務供給,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提升行業的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不斷完善配套監管體系。《通告》與《試點方案》,是我國立足新發展階段、踐行新發展理念,從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構筑數字時代國際競爭新優勢等戰略需要出發,對擴大電信市場開放的進一步探索,將為電信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