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群)近日,《合肥市支持低空經濟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正式印發。
《若干政策》包括支持引進低空經濟頭部企業及機構;支持做強低空經濟企業及機構;支持低空經濟關鍵技術研發及轉化;支持開通商業化常態化飛行航線;支持打造“無人機+”示范場景;支持擴大公共治理服務場景;支持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低空經濟系統平臺建設;支持編制低空經濟標準規范;支持營造低空經濟發展生態。
《若干政策》明確,對新落戶的企業,在用房、用地、用能、服務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服務低空經濟企業發展的適航審定檢測中心、無人機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等檢驗檢測機構,按年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補助。對新引進的低空經濟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經費支持。對新增獲得“燈塔工廠”、國家級單項冠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的企業,按其當年經濟指標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獎勵。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建設eVTOL、無人機起降點(地)、智能起降柜機、充換電站等地面基礎設施,通信、導航、監視、氣象、電磁、反制等保障設施,以及驗證試飛場地設施等。其中,對社會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建成并實際運營的,按不高于實際建設投入的15%(根據基礎設施類型不同給予不同補貼比例)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每年度最高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