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吳曉璐)7月11日,在臨近《中共中央 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出臺一周年之際,北京金融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涉民營企業案件審理情況、相關工作措施,并發布典型案例。
據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薛峰介紹,北京金融法院約有50%的案件涉及民營企業,案件類型集中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票據糾紛、保理糾紛、資產管理合同糾紛等案由。建院以來,北京金融法院共發布審判白皮書3份,發布典型案例7批,發送涉民營企業司法建議12份,進一步擴大規則輻射效應,促進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增強民營企業家的市場信心。
據介紹,北京金融法院堅持依法認定融資租賃和保理等非典型擔保合法有效,不斷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對變相高利、明股實債等規避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畸高回報不予支持,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匯票持票人的票據追索權,便利企業經營中的資金融通;支持民營企業依法依規靈活用工,對企業投保雇主責任險后,無法認定損失原因的,依法適用比例原則酌定賠償責任。
北京金融法院始終堅持“如我在訴”工作理念,持續完善立案、分流、調解、快審的銜接流程,推動大量金融糾紛在訴訟前端有效解決;充分發揮金融調解組織職能作用,協同監管機構、行業協會等開展多元解紛合作,多途徑建立和完善金融糾紛調解專家庫;不斷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被執行民營企業財產采取活封、活扣,維持企業穩定。
“我們在2022年7月攜手北京市工商聯成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室’,并于2024年4月與北京市工商聯設立民營企業產權保護調解室,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室機制迭代升級,將發力點從后端執行向立、審、執全流程延伸拓展,讓服務民營企業半徑更短、效能更實。”薛峰表示。
當天,北京金融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宋毅發布了12個涉民營企業保護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維護涉訴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加強民營企業保險保障、降低民營企業解紛成本、化解經營風險助力民營企業脫困重生等。本次發布的十二個典型案例,既有法官通過訴前調解化解上市公司“退市警報”的典型做法,又有精準執行為保護企業經營開出“司法良方”的有益嘗試。每一個典型案例都是北京金融法院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縮影。
“北京金融法院將始終堅持‘以審判樹規則、以協同促治理’,在涉民營企業案件中堅持平等保護各類所有制經濟、公平公正處理涉民營企業金融糾紛案件,全力營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宋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