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冀川
8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聯合發布的《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在2024年至2027年重點開展9項專項行動,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上海鋼聯分析師徐向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型電力系統的“新”主要體現在新能源電力的開發、輸送和新的用電場景配套上。雖然我國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發電量逐年提升,但電網的智能化水平和調峰調頻能力尚需提高。通過加強電網建設和管理、發展儲能技術、完善政策體制和經濟激勵等措施,可以逐步解決這些問題,推動新能源發電的可持續發展。
為支持我國新能源電力的輸運使用,《行動方案》提出,開展電力系統穩定保障行動,包括優化加強電網主網架、提升新型主體涉網性能、推進構網型技術應用、持續提升電能質量等任務。
在提升新型主體涉網性能方面,《行動方案》提出,針對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新型儲能等快速發展的實際,制修訂并網技術標準和管理要求,合理提高新型主體對頻率、電壓擾動的耐受能力和主動支撐調節能力,加強并網檢測,確保涉網性能達標,源網荷儲協同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水平。
此外,《行動方案》提出,開展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堅行動。具體來看有兩方面任務:一方面是提高在運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適應新能源快速發展需要,通過有序安排各類電源投產,同步加強送受端網架,提升送端功率調節能力,有效提高在運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另一方面是開展新增輸電通道先進技術應用。優選一批電力規劃明確的“沙戈荒”大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送出通道,在保障送出通道電力供應能力的前提下,依托先進的發電、調節、控制技術,開展新型交直流輸電技術應用,有效降低配套煤電比例,實現高比例或純新能源外送。
在開展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行動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在用好常規調節措施的基礎上,聚焦新型儲能優化系統調節能力。針對部分地區短期內新能源快速發展、系統調節需求快速提升的實際,科學開展調節能力需求分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布局一批共享儲能電站,同步完善調用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提升系統層面的電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納能力。
巨豐投資首席投資顧問張翠霞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隨著科技的進步,儲能技術也在不斷創新和完善。先進的儲能技術能夠顯著提升電力系統效率,降低成本,從而增強新能源發電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在開展需求側協同能力提升行動方面,《行動方案》提出,結合電力保供、新能源發展等需求,利用當地源荷儲資源,建設一批虛擬電廠。建立健全虛擬電廠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虛擬電廠的市場準入、安全運行標準和交易規則,常態化參與系統調節,提升電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納能力。
洛克資本合伙人李音臨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虛擬電廠可以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需求側響應、輔助服務等多種方式獲取收益,隨著電力市場的不斷開放和完善,虛擬電廠的盈利模式將更加多元化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