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冀川)8月26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為切實增強群眾參保獲得感,《通知》提出,持續做好居民醫保籌資工作、鞏固提升醫療保障待遇水平、扎實做好過渡期后半程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果工作、推動制度政策落實落細落好等內容。
國家醫保局在對《通知》政策解讀時介紹,為積極適應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增長、醫療消費水平持續提升的形勢,鞏固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通知》明確,2024年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同時居民個人繳費增幅適當降低,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分別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別不低于670元和400元。這是自2016年以來個人繳費新增標準首次低于財政補助標準。
國家醫保局表示,《通知》對2024年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方面有多項具體要求,一是繼續鞏固住院待遇水平,穩步提升門診保障水平,全面推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政策落地落實。二是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保障精準度。三是將產前檢查費用納入門診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通知》特別強調推動制度政策規范統一,要求各省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待遇清單三年行動方案“回頭看”,積極穩妥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按照國家明確的方向探索連續參保激勵約束措施,同時逐步統一集中征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