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8月30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商務部副部長李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局局長任端平、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司長王善成一同出席,并就各方關切答記者問。
“隨著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對構建更加完善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李春臨表示,《意見》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將前期市場準入相關體制機制改革成果及時上升為制度安排,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這也是中央層面首次專門就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建設出臺的政策文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抓好《意見》貫徹落實,加強統籌協調,持續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更大力度優化市場準入環境,進一步提振發展預期,加快形成“標準引領準入、清單規范準入、場景促進準入、試點放寬準入、監管保障準入”的新格局。
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目前已形成修訂版
市場準入是經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前提,自2018年我國印發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后,我國成為首個真正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主要經濟體。
據李春臨介紹,清單先后發布4版,事項數量由2018年版的151項,縮減到2022年版的117項,市場準入“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牢固樹立。
隨著《意見》對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也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后續調整和落實明確了方向。
李春臨透露,關于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修訂工作,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商務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有序推進新版清單修訂,目前已形成了修訂版,將按程序報批后印發實施。新版清單將全面貫徹落實《意見》要求,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制度改革以及新一輪機構改革等緊密銜接,推動清單事項進一步縮減,為高質量發展釋放更多改革動能。
開展新業態新領域準入試點
相較于此前通過制定特別措施的方式放寬市場準入試點,此次《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大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力度”。
“主要考慮的是,一方面,列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準入事項依然偏多,一些暫不具備條件在全國范圍放開的準入事項,需要通過試點先行探索。另一方面,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政策,也需要通過試點不斷完善。”王善成說。
據王善成介紹,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落實《意見》要求,加大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力度,加快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
一是開展新業態新領域準入試點。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重點領域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在深海、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領域再推出一批市場準入特別措施,積極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準入機制,推動重點領域創新成果應用,提升市場準入效率。
二是優化市場準入流程管理。進一步簡化準入程序,優化準入審批流程,對涉及審批條件較多影響準入的,通過試點簡化審批條件。同時,通過試點,探索建立與放寬市場準入相適應的綜合監管體系,加快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格局。
三是加大試點經驗的復制推廣。《意見》要求抓好已部署的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落地實施,做好政策評估和經驗推廣。近期已開展海南、深圳等特別措施的評估督導,對一些成熟的、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措施,在更大范圍推廣應用。
持續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
“當前,我國服務業整體發展穩中向好,服務消費保持較快增長,重點領域投資加速擴張,服務貿易快速增長。但是,仍面臨著供給質量不優、消費潛力待挖、國際競爭力不強等問題。”李飛表示,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方面,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在持續放寬服務業準入限制方面,《意見》作出了放寬準入方向性安排和重點領域針對性安排,提出對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可以依靠市場充分競爭提升供給質量的服務業行業領域逐步取消準入限制。同時,持續優化經營主體準入環境,清理不合理的準入限制和違規設置的準入障礙。
在加快構建優質高效服務業新體系方面,推動服務業供需更加適配,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優化服務供給,提升服務品質,豐富消費場景,培育服務消費新增長點。
在進一步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方面,聚焦重點環節,分領域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提升面向制造業的專業化、社會化、綜合性服務能力。
在做強做精服務品牌方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生產性服務業品牌,打造服務質量好、創新動能足、帶動作用強的服務業品牌,以品牌建設帶動服務消費市場新增量,釋放消費新潛力。
防止有關企業利用壟斷優勢開展市場競爭
市場準入是經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前提,經營主體登記管理制度是市場準入的基礎和關鍵內容。
任端平表示,下一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認真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持續深化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加快出臺《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依法明確注冊資本明顯異常判定標準和程序、豁免調整出資期限的條件和要求、另冊管理等內容。在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領域,會同相關部門研究依法分類設定注冊資本實繳范圍、比例和期限。
其次,持續健全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法律制度。包括“依法加快研究制定經營主體登記基礎法律制度,明晰經營主體登記管理基本原則,研究統一基礎法律概念術語,完善登記事項管理、營業轉讓、商號管理、經營主體租賃承包等制度規則”。
最后,嚴格監管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對自然壟斷企業開展壟斷性業務和競爭性業務的范圍進行監管,防止有關企業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環節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競爭環節開展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