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冀川
9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推進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下稱“合作區”)的建設發展。《辦法》介紹,合作區是以中小企業為主體,定位在地市級行政區劃內,在開放合作方面具有較強示范效應,發展規劃科學可行、創新能力突出、治理服務高效的產業集聚區,是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和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
在申報認定方面,《辦法》規定,申報合作區須符合《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認定標準》,在發展規劃、開放合作水平、創新能力、優質中小企業培育、管理服務效能等方面達到相關要求,且合作區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事件,不存在嚴重失信、重大違法違規等行為。
《辦法》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的申報主體進行評審(包括實地抽查),擇優形成合作區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并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公布。
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家洪勇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通過建設合作區,中小企業可以更好地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提升國際競爭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合作區作為對外開放的新窗口,能夠加強與國外中小企業的交流合作,推動地方經濟與國際市場的深度融合。
洪勇表示,合作區作為產業集聚區,能夠吸引大量中小企業入駐,形成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推動地方經濟快速發展,有助于推動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此外,合作區的成功建設和運營,有助于提升地方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機遇。
在促進發展方面,《辦法》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強資源協調、動態跟蹤和業務指導,統籌推進合作區建設發展工作。發揮中小企業雙多邊對外合作機制作用,搭建交流合作平臺,組織展會論壇、經驗交流、跨境撮合、人員培訓等活動,加大中小企業“引進來”“走出去”支持力度。
《辦法》還強調,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加強合作區在國際化發展創新做法、優質中小企業培育、服務體系建設、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典型經驗總結,樹立標桿形象,進行宣傳和示范推廣。
通過制定具體的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辦法》規范了合作區的建設和發展,確保了合作區的質量和效益,并加強資源協調和業務指導,提升服務效能,為中小企業們提供全方位、高質量的服務。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證券日報》說:“合作區內的中小企業可以更容易地接觸到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通過合作區平臺,中小企業能夠更便捷地開拓國際市場,尋找新的合作伙伴和客戶資源,與國外中小企業的交流合作也有助于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