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貫徹《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發布,其中提出,優化房地產政策,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當前,各地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標準不一,多根據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單套建筑面積、實際成交價格等條件進行劃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往往在土地增值稅、契稅、貸款利率等方面存在差異。
以北京市為例,根據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標準,北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環內住房成交價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環至6環住房成交價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環外住房成交價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三項條件。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是當前各地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和方向,充分吻合了供求關系重大變化、人民群眾住房新需求等導向。
9月份以來,已有多地調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例如,9月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山西省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提到,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釋放。9月10日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鞏固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進一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相較于普通住宅,當前非普通住宅的稅費和貸款利率更高,而居民對住房消費成本比較敏感。”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剛需開始轉向二手房、保障性住房或租賃,新房轉向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相關政策調整迎合了住房需求的新變化。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認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有望降低非普通住宅的交易稅費,有助于降低購房成本,帶動改善性住房需求釋放。本次北京明確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地區發文落實相關舉措。
此外,實施意見中還提到優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規則,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等內容。
李宇嘉表示,預計改革商品房預售制度將向現房銷售靠攏。目前基于居民即買即辦證、即買即住的訴求,期房銷售下降,現房銷售增長,未來現房銷售將是大趨勢。隨著新房市場告別“高負債、高周轉、高杠桿”模式,新房由期房向現房銷售轉型的時機正逐漸成熟。
陳文靜表示,當前全國房地產市場調整態勢未改,也需要大城市發揮帶動效用,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穩定市場預期。預計短期內北京多項政策優化舉措有望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