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王仁宏)今日,多部門正式公布了多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
11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將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西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0.5%。
同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從調整內容看,無論首套還是二套,1%低契稅稅率優惠面積標準已由90平方米提高至140平方米。
具體來看,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于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后的相關土地增值稅、增值稅政策,公告表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繼續免征土地增值稅。
此前,為進一步降低住房交易成本,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層先后表示將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在政策銜接上,公告明確,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后,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對該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11月8日,財政部部長藍佛安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正在積極謀劃下一步的財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其中,支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已按程序報批,近期即將推出。
加大住房交易環節契稅優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明確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僅隔數日,住房交易稅收新政便“靴子落地”,相關部門相繼公布政策優化內容。
專家表示,無論是降低契稅,還是土征稅預征率,以及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后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稅等,都是降低交易環節稅負,促進住房交易良性循環。隨著住房市場從增量時代轉向存量時代,住房政策將從過去抑制住房過快流轉、房價過快上漲轉到促進交易循環、公共服務維護等方面,在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同時,更好保障居民居住環境和居住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