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昱
11月13日,《證券日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決策部署,為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在充分聽取企業及基層稅務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細化操作辦法,加強宣傳輔導,及時回應訴求,推動跨區遷移便利政策措施快速平穩落地實施。
自2024年9月1日政策執行以來至10月31日,全國范圍內共有4610戶納稅人進行跨省遷移,同比增長30.04%,涉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長壓縮5天至10天,符合條件的企業當天即可順利遷出。
跨部門數據互聯
實現企業遷出前“未辦先知”
企業流動性是市場活力的重要指標。按照規定,納稅人辦理跨區遷移時需“先注銷、后遷移”,即需要先在遷出地主管稅務機關走完清算申報、發票繳銷、注銷稅控設備等流程后才能辦理遷移。
為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各地稅務部門將服務關口前移,提高宣傳輔導的主動性,提前解答納稅人遷移前面臨的“去哪辦”“怎么辦”等疑問,實現企業遷出前“未辦先知”。
“我們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跨區住所變更登記后,電子稅務局很快就給我們推送了跨區遷移事項的辦理指引,需要的資料我們可以提前進行線上提交。事未辦、人先知,這樣的提示輔導讓我們很安心。”廣東文科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鄧女士介紹,該公司近日計劃從深圳市福田區遷移至佛山市順德區,通過電子稅務局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推送的跨區域遷移涉稅事項辦理指引,根據指引鄧女士對于企業遷出前的諸多疑問也迎刃而解。
鄧女士的安心體驗得益于稅務與市場監管部門的跨部門信息共享,深圳市稅務局根據共享信息精準篩選企業名單,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發送政策輔導信息,并主動提醒納稅人辦理未辦結涉稅事項,以“數”賦能實現“政策找人”。
據了解,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統籌指導下,各地稅務部門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共享,通過跨部門信息聯動、前端輔導和事前提醒,讓納稅人遷出前“心中有數”。
跨事項一站辦理
實現企業遷出時“繁事化簡”
發票額度是否可以承繼、往期申報數據如何查詢等,是遷移企業最為關心的問題。
聚焦事、票、稅、案四個主要維度,國家稅務總局設計了“未結事項自動辦理”“數電票納稅人無感遷移”等優化場景,實現事中辦理的提速增效。
聚焦于“事”,納稅人申請遷移時若存在前期申請未辦結的涉稅事項,可以自行選擇是否繼續辦理,若選擇不再辦理則由稅務機關終止該涉稅事項,若選擇繼續辦理則由稅務機關按規定限時辦結。對稅務機關依職權發起的涉稅事項,則由稅務機關按規定限時辦結。
聚焦于“票”,使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納稅人進行遷移時,電票平臺可自動將其當月月初發票額度和當前剩余發票額度平移至遷入地,納稅人無需在遷入地重復申請發票額度。企業在遷出地準備抵扣但尚未抵扣的發票,同樣可以在遷入地繼續抵扣。
聚焦于“稅”,對于匯算清繳期外遷的納稅人,在遷入地辦理遷移年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產生的退(補)稅可直接在遷入地辦理入庫,不需要再返回遷出地辦理。此外,納稅人可在遷入地按規定申請遷移年度個稅代扣代繳手續費,不用在遷出地、遷入地分別申請。
聚焦于“案”,改變以往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一律不得遷移的做法,區分風險等級、違法情節和納稅人自身特點,按照風險程度分類處理。比如對納稅信用良好、風險任務等級較低的納稅人,稅務部門可即時為企業辦理遷移,將風險任務推送至遷入地稅務部門繼續處理。
在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協同發力下,不少辦理完稅務遷移手續的企業表示,遷移很“無感”,服務很“有感”。
“少跑路、更便捷!”這是不少納稅人繳費人近來對跨區域遷移稅費服務的直觀感受。聚焦納稅人繳費人“就近辦”“異地辦”需求,國家稅務總局推動建立跨區域通辦服務機制,各地稅務局成立征納互動服務中心,實現涵蓋跨區遷移在內涉稅(費)事項線上線下跨區域通辦,幫助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通過線上征納互動平臺實現“辦問協同、辦審一體、一站辦結”。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持續做優前置化提醒,做細場景化設置,做強智能化防控,做精流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經營主體流通的便利性,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