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薌逸)據財政部網站1月15日消息,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于做好2025年國有企業經濟效益月報工作的通知》(財資〔2024〕174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全面深入開展國有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充分發揮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工作在加強和改進國有經濟管理,更好支撐中國式現代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通知》顯示,各中央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地方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以下稱報送單位)的月報統計報送范圍為全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一級金融企業。各報送單位報送的月報報表包括:封面、主要指標表、生產經營重點指標表、中央企業債務風險監測表。其中中央企業債務風險監測表由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央企業填報。
《通知》要求,厘清國有企業底數,持續推動應報盡報。各報送單位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在國有企業名錄基礎上,按照企業實際管理層級在月報系統中構建樹形結構,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全面納入月報統計和報送范圍。因新設、重組、破產、注銷、財務或股權關系變更等重大事項,導致編報范圍發生變動時,報送單位應及時調整更新報送口徑并在附報材料中說明相關情況,切實提升月報覆蓋面和完整度。
《通知》還要求,聚焦財政核心工作,提高分析報告質量。各報送單位要繼續做好月報分析工作,推進國有企業財務信息工作從定期統計、匯總、報告轉向日常監測、分析、研究,及時準確反映國有企業運行情況。客觀準確研判國有企業經濟運行的新趨勢、新情況和新問題,形成的分析報告,可以專報信息等形式向財政部、本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反映,充分發揮月報工作對政府宏觀經濟決策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