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韓昱)據財政部網站2月21日消息,為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高質量發展,規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行為,更好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等經營主體,結合近年來政府性融資擔保發展實踐和新形勢新要求,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六部門制定并印發了《政府性融資擔保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堅持以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聚焦重點對象和薄弱領域,重點為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等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則上不得低于50%。
《辦法》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積極支持吸納就業能力強、勞動密集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等經營主體,促進穩崗擴崗,積極服務縣域特色產業,實現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和支持就業創業協同聯動。
《辦法》也提到,在防止新增隱性債務前提下,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可通過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擔保費補貼、業務獎補等方式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給予支持,提升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實力和資本規模,推動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穩步擴大業務規模,更好助企紓困、穩崗擴崗、服務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