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野路子公司理財廣告不負責任:樓市有變產品無任何保護
■業內提醒此類項目有非法集資之嫌,投資風險極大可能“竹籃打水”
“幾乎每天信箱里都有理財產品的廣告,年化收益率都在10%以上,勝過銀行存款利率好幾倍!這樣的理財產品靠譜嗎?”記者昨天接到讀者來電,旋即進行了調查了解。
記者看到多份類似的廣告,都在顯眼位置標出驚人收益率——“年化收益率10%”,甚至更高。從產品發行單位看,都寫著“××金融信息公司”、“××金融服務公司”字樣。記者打電話詢問,中介解釋說:“這個產品是投資房地產的,不是直接買房子,而是做房地產證券化……”
信而富公司CEO王征宇博士表示,任何資產證券化都需要通過銀監會和證監會規定的合法渠道。國家對資產證券化的態度是鼓勵的,但需要經過監管程序。目前只有房地產行業可以產生較高收益;但正規的房地產基金要走信托通道,正式發行信托,有擔保機構擔保,然后通過銀行等渠道發行。一些公司不是正規軍,而號稱自己是資產證券化,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做法。其設想是賭房地產繼續上升,產生回報,這樣才能實現承諾收益。但一旦房地產市場情況出現變化,此類產品將得不到任何保護。
據王征宇分析,目前合法的借貸只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因為《民法通則》中只規定了個人對個人的借錢行為是合法的。企業不能參與借貸,也不能通過中介在市場集資。如果是集資,可能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目前市場上P2P(人人貸)公司發展迅猛,需注意兩個要點:一是只能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P2P公司作為獨立第三方,僅提供借貸信息;二是必須讓出資一方明確知道錢借給了誰,并且有匹配的借款協議,這里面不能有資金池概念,也不能借給公司投資項目。此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也曾表示:“P2P網貸有兩條不能觸碰的底線,一條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另一條是非法集資。”因此,王征宇表示,正規的 P2P 是金融服務創新的嘗試,但必須公開透明,而且由借貸雙方直接簽協議,并加上風險控制手段。
據一家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資深人士介紹,目前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銷售的地產基金需走信托或者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通道,如果不走這兩個渠道,固然可以節省不菲的費用,但是如何結算和返還回報,誰來負責清算和監管,這等于是一筆糊涂賬。
業內人士認為:非法廣告上的項目如果未經銀監會、證監會批準或報備,則有非法集資之嫌,應納入公安經偵的打擊范圍。孟群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