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商洛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高中榮
近年來,地方人大在行使監督權方面進行了積極地實踐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還不同程度地存在監督力度不夠大、監督實效不明顯等問題。如何提高人大監督工作實效,是值得研究和探索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當前地方人大監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人大監督工作的實效來看,離法律和人民的期望還有一定距離,監督職能發揮還不到位、監督面狹窄、監督手段缺乏剛性等,具體表現在:
一是程序性監督多,實質性監督少。在實施監督的過程中,存在重視程序性監督,忽視實質性監督,重決議、輕執行的問題。
二是一般性監督多,"剛性"監督少。聽取專項工作報告、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常規的一般性的監督手段運用的多,而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以及撤職、罷免等剛性監督手段運用的少,致使人大的監督工作缺少生機與活力,監督效果不明顯。
三是提建議意見多,跟蹤問效少。對審議意見和決議是否落實、有關部門是否認真整改、問題是否真正得到解決,很少跟蹤問效,往往是雨過地皮濕,監督走過場。
二、影響和制約地方人大監督實效的原因
1、監督意識弱化。無論從監督者還是被監督者來說,都存在著意識弱化的問題。地方人大大多數領導都是從黨政部門過來的,在思想上總有一種“退二線”的感覺,因此開展監督不愿較真,從而導致了一些被監督者缺乏自覺接受監督的意愿,在行為上存在規避人大監督,辦理人大提出的意見建議敷衍了事。
2、監督制度缺位。監督法的實施,使人大監督工作有法可依,對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審查批準計劃和預算、執法檢查等有明確規定,但對個案監督、述職評議、重大建設項目監督等方面的監督缺乏有效依據。
3、監督能力不高。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加快,人大監督的任務越來越重。而地方人大面對龐大的“一府兩院”,顯得人員缺乏,素質偏低,能力不強。有的地方人大在選舉中,往往只考慮政治素質的高低、代表的階層,而忽視其參政議政的能力,造成了少數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素質不高,監督作用發揮不夠。
4、監督效果較差。地方人大在開展監督工作中,基本上都采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審查批準計劃和預算、執法檢查等程序性的監督方式,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罷免和撤職等實質性的監督手段運用得很少。對視察調研和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的不好,影響了人大監督的權威和形象。
三、提高地方人大監督工作實效的對策
1、強化人大監督職能,健全地方人大監督體制。在充分運用聽取匯報、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票決、滿意度測評等監督方式的同時,要敢于和善于運用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等剛性監督手段,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要克服畏難情緒和不敢碰硬的思想,切實履行監督職能。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切實擔負起人大監督這一神圣職責,有效地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突出人大監督重點,提高地方人大監督效果。堅持“議大事、抓重點、求實效”的原則,把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事關科學發展的重大問題作為監督工作重點。通過“監督—落實—再監督—再落實”,徹底改變以往審過、查過、被監督對象報過整改措施就算結束的狀況,緊緊抓住決定、決議、審議意見的執行與落實等關鍵環節,加大跟蹤檢查力度,做到問題不解決,監督不松勁。要建立必要的約束機制,將監督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干部的任用考核相結合,真正做到議必決,決必行,行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