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征收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自住型改善型購房補貼申領業務的通知》。通知稱,從即日(2月24日)起,符合條件的自住型、改善型購房可以到慶春路155號中財大廈一樓辦事大廳申領購房補貼。 今年1月10日,杭州市政府出臺29條購房新政,針對自住型、改善型和房屋拆遷選擇貨幣安置購房這三類購房人群購房,規定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杭州市區(指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高新開發區,不含余杭區、蕭山區)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獲房款總額1.3%的財政補貼。商品住房以合同備案日期為準,二手住房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準。 據悉,購房補貼不是當場能領取的,需要經過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征收管理局五個工作日審核,確認申領人是否符合政策條件,符合才能領取。為方便購房者辦理購房補貼申領,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征管局制作了一本申領指南。該指南顯示,購房者向該局提出購房補貼申領時需要準備產權證(包含房產證后面的平面圖)、契證、產權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補貼申領流程分為兩步,申請人先到杭州市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管理中心辦理新購房屋所有權證,之后憑新購房屋所有權證及有關資料到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征收管理局申領購房補貼。另外,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產權人為夫妻關系的,可由其中一方前往辦理。 目前,只有中財發展大廈農稅一樓大廳能辦理申請業務,平海大廈、市民之家、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濱江區江南辦事大廳服務網點不辦理該項業務。購房者在拿到補貼憑證后,到農行延慶支行(浣紗路166號)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