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公布后,爭論之余,不少人開始討論起應對方法。結婚前要求男方將女方的名字寫上房產證,成了很多人認為的最佳解決之道。雖然有律師表示,這一做法在法律實踐中并不能占到多少便宜,但記者在新民網(xinmin)發起的一項調查顯示,不少人已經打算這么做了。
這項調查針對年輕男女分別問了兩個問題:你愿意在自己的房產下加上女方的名字嗎?你會要求在男方房產下加上自己的名字嗎?12小時內共有176位女性網友和239位男性網友參與。結果顯示,48%的女性會要求在男方的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36%的人不會要求寫上自己的名字,另有16%的女性表示沒考慮過這個問題。
與此相對的,52%的男性表示不愿意在自己的房產上加上女方的名字,17%的人愿意加上對方的名字,另有31%的男性認為要看雙方的感情程度。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新規出臺后,不少女性確實對未來自己在婚姻中的權益感到擔憂。“現在結婚,基本上都是男方買房,這樣的規定,讓我感覺老公變成房東了,離了以后女方什么都落不著。”一位網名叫“背包客”的網友這樣調侃。31歲已婚的古先生有自己的看法:“大家都盯著房子升值的錢。可誰保證房子就一定升值?萬一房價暴跌,那些叫嚷著新解釋不公平的人,愿不愿意一起承擔房子的虧損呢?”
網友“小艾”從人性情感的角度,表達了對這一司法解釋的不贊同:“此次出臺的法規性質明顯是偏向于個人財產保護,是典型的誰投資誰受益的理念,而不是從家庭感情角度去考慮的。女性不但要賺錢,還要生育、養育孩子,很大程度上對于家的付出無法用資本去衡量。除非出臺‘女性養育,家產分一半’的法律規定,否則如果男方出軌離婚,女方就很難有保障。”
不過隨即有網友反駁道:“在家庭生活中,男人也一樣在外辛苦打拼掙錢,維持家庭,也一樣照顧孩子,為家庭做出的貢獻絲毫不亞于女人。”
“我們也應該思考一下社會層面的問題了。”從事出版行業的徐小姐說,“婚姻中無非是感情關系和經濟關系,甚至很多時候經濟關系大于感情關系,這是這個社會的現實,我們是不是太功利了?另外,現在的社會給男方的壓力太大了,我們也應該有所反思。”
網友“血影幻化”說:“要不是房價這么高,男女之間怎么會有這么多的問題?解決問題的關鍵是要磨合男女之間的感情,降低房價,提高收入,使收入和房價之間落差減少。高房價毀了很多人純真的愛情,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