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ㄖ行戮W)購房時置業擔保服務費應不應該交納?已被強制收取的,是否應該返還?近日,景德鎮有多位市民投訴,稱被房管局強制繳納置業擔保服務費。
新法制報記者實地調查獲知,作為景德鎮地區惟一的置業擔保中介機構——景德鎮市置業住房中心雖否認強行要求貸款者繳納置業擔保服務費。但記者接觸的一些購房者中,幾乎不約而同地都在毫不知情或者被動的情況下繳納了此款項。實際上,這違反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中要求的“住房置業擔保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律人士表示,商業銀行與住房置業擔保公司達成協議,沒有正當理由而強制擔保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涉嫌壟斷行為。
購房者被要求繳納置業擔保服務費
房屋中介人員說,置業擔保服務費在銀行貸款下來之后就得繳,并且不論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在景德鎮都要交。
近日,景德鎮市的朱先生正為自己購買的第一套房產辦理手續。為買下這套房,他從銀行按揭貸款19萬元,共15年還款期限。
在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中介給他介紹了繳費清單,上面包括“要交納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置業擔保服務費”。
朱先生被要求繳納的置業擔保服務費以千分之二的比例收取,以“貸款金額×貸款年限×千分之二”計算,其要繳納5700元的置業擔保服務費。
購房中介的業務員告訴朱先生,置業擔保服務費在銀行貸款下來之后就得繳,并且不論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在景德鎮都要交。
朱先生很不解,作為一個普通購房者,任何一項費用的增設都可能是負擔,再說,自己并沒有向景德鎮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出擔保的要求,怎么沒有預先說明就列了這個收費項目?
同樣感到不解的還有饒先生。
饒先生向新法制報記者出具的一份“擔保費”發票顯示,其共向景德鎮市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按貸款千分之二的比例繳納了3144元。
“置業擔保服務費”該不該交?
有固定穩定收入,具備還款能力,首付也已付清,怎么還要求置業擔保?
朱先生對置業擔保服務費存疑慮:“我有固定穩定收入,具備還款能力,首付也已付清,怎么還要求置業擔保?”
饒先生表示,自己也糊里糊涂交了這筆錢,至于這筆錢該不該交,該依什么比例來繳納,還款后是否該退還,至今都不甚清楚,“這筆費用含在其他稅費里一起繳了”。
這樣的質疑聲,在多位市民遞向景德鎮住房置業擔保中心的投訴信件中反映了出來,他們質疑置業擔保服務費是不合理收費,強制繳納是“霸王措施”。這樣的質疑聲音在網上也充斥著。
景德鎮網友“齊敏”反映自己被強制繳納擔保費6000元:“我上網查了,國家有明文規定購房者可自愿選擇擔保。我去景德鎮房管局問,回答是按揭貸款必須要到置業擔保中心做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