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ㄖ行戮W)根據住建部公布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到所在地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29日,記者了解到,該辦法自今年2月份實施以來,濟寧城區到市房產交易監理處進行備案的市民非常少。他們覺得備案作用不大,加上備案需交費等原因,很少人愿意去備案。
房東>>
房客經常換,備案太麻煩
市民李女士在新天地小區有一套閑置的住房,已對外出租3年多,從來沒去過房管部門登記備過案。“房子往外租都交給中介去打理,只有房租到期或者簽合同的時候才去看看。”李女士說,和房客簽訂合同,雙方便達成了協議,同時還會要求房客多交半個月或者一個月的房租當押金,房租到期后檢查一下房屋的大體情況以及水、電、氣費是否超標,然后返還押金。“房子出租后,和房客從來沒發生過糾紛,有時候窗臺、洗刷間的小物件出現問題,我就給修理一下。”
后營小區的孫先生稱,他的房子里家具不多,也不擔心租客破壞房屋的設施。“到房管部門登記租賃備案,跑前跑后的很費事,還得交登記費。”孫先生認為,房客一般住半年或一年,如果每換一個房客就去備一次案實在太麻煩。
房客>> 備案沒啥用,還得花筆錢
29日,在濟鄒路上一家房屋中介內,市民小劉正在等待房東來送鑰匙。記者向他問起租房備案一事,小劉直言登記備案沒有什么作用。
“只要和房東協商好,通過中介簽訂合同,對三方都就有了約束。”他說他租過多家房子,和房東的關系都很融洽,感覺沒什么地方會發生糾紛。小劉說,簽合同之前,他會先看房,和房東一起去看房間的設施,有什么細節上的問題一般當場會提出來,即便使用過程中有造成損壞,他也會及時和房東、中介溝通,達成諒解。他認為,既然和房東不會發生糾紛,也就沒必要去登記備案。當然,如果房東想備案并且愿意出登記費用,他肯定會支持,但房東也覺著備案沒什么作用。
中介>>租賃房備案,不關中介事
解放路上的一家中介負責人介紹,房屋租賃備案是要求租賃雙方當事人去登記,中介只是房東與房客聯系的一個“紐帶”,無需備案。租賃備案一個重要目的是防止改變房屋的用途,比如,將一間房屋隔成多個小間租給多人居住等。中介不會攔這種活兒,“萬一出現問題誰都無法承擔責任,況且現在的房客很少住隔間。”該負責人說。
“如果我們要求房東或租客去備案登記,去房管部門走手續挺耽誤時間,房東和房客誰也不愿意費那個事。”銀都花園小區一房產經紀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中介方如果要求他們去方根本沒登記備案,房東可能會換一家不要求備案的中介,這種影響自己生意的事兒誰都不會干。該工作人員說,登記備案要交一定的費用,“房東或房客不想備案,也就沒人愿意出這個費用,總不能讓中介出吧?我們往外租一套房子也賺不了幾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