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從9月5日起到9月25日,我省將對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展開全面調查,以掌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況,并建立困難家庭住房檔案,調查結果將作為申請住房保障的重要依據。本月17日前,將完成入戶調查登記工作。
調查以社區為統計單元
根據省住建廳對此次調查出臺的指導意見,本次調查工作由縣(區)政府直接負責。以第六次人口普查相關數據為依據,采取個人申報登記和入戶調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調查工作依托社區、城中村村委會等基層組織,以社區為單元,對轄區內的住戶和單位人員進行調查登記。
省住建廳明確了各地調查工作的時間節點,9月17日前完成入戶調查登記工作;9月23日前縣區完成數據錄入、匯總并上報設區市;9月25日前完成數據匯總并報省住房建設廳;9月30日前,省住建廳向省政府報告調查結果。
省住建廳要求,凡在規定時限內未按時上報或漏報率超過3%的縣(區),將取消年底全省保障性住房綜合管理“十佳縣”評選資格。
外來務工人員在所在單位填寫
據了解,此次調查對象為全省城鎮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職工,不含2011年以來已保障或已解決的家庭。
根據規定,本次調查由社區組織住戶領表填報,駐社區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職工填報并統一提交到社區。未設立社區的,直接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由社區將調查表統一發放至單位,由所在單位組織,本人填寫,所在單位統一將調查表交至單位所在社區(鄉鎮)或城中村村委會。
社區應對調查信息認真核實
社區(城中村村委會)在規定時限內收回調查表,并對填報登記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逐戶開展核查,對家庭收入情況、住房狀況和戶籍人口進行初步認定,對調查表中信息進行核實和糾正、補充。對符合保障標準而未提交調查表的家庭進一步入戶確認。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職工的收入狀況認定由所在單位負責,住房狀況由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核實;經核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為指導協助各地調查,我省還將從10個高校中抽調1000名大學生,通過培訓后,深入到全省各縣區協助調查。
居民低收入標準如何劃定
低收入家庭收入線按照當地低保家庭收入線的1.5倍以下確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線按照當地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確定;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線按照當地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確定。
住房困難家庭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當地城鎮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60%確定。
具體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為當地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者;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為當地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限價商品住房保障對象為當地城鎮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