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互惡意串通或者與出讓工作人員、其他競買人或者中介機構工作人員惡意串通中標、競買的;
4.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騙取競買資格,謀取中標、競買的;
5.采用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競買人的;
□供地及開發利用環節:
1.競得土地拖欠土地出讓金六個月以上的;
2.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的;
3.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達到轉讓條件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4.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5.嚴重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拒不接受處理的;
6.其他有違反《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明令禁止行為且拒不接受整改的。(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