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市民都是困難群體,合肥擬建立城市住房保障居民收入和財產信息核對機制。
核對對象包括已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正在申請享受城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救助對象;受委托需要核對的其他對象。核對內容主要有城市居民收入信息,包括月工資收入、辦公司及經營企業收入、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各種賠償、辭退金、贍(撫)養費、遺屬補助金等;城市居民財產信息,包括家庭成員擁有的房產、車輛、經營性資產、有價證券、存款等。
合肥將對在核對過程中獲得的涉及核對對象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向與核對工作無關的組織或者個人泄露。(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