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指出,78家央企下面的227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由于很多央企目前已在A股市場上市,資產與股權早已盤根錯節,難以剝離。央企地產公司的股東關系太復雜,一般公司也不敢輕易接手;也有傳統的一些問題,比如有的土地可能質量不高,想接手的人就不是很愿意,如果質量很高,可能就會有利益方面的一些需求,這些地塊可能還有一些屬性變化。有一些央企,由于主業優勢不明顯,或者產能過剩,而房地產利潤高,而且政府資源優、融資成本低的央企可以拿到大地塊、好項目,在退出上是能拖則拖,退出難度自然增加。
央企退出房地產由于操作時間長、一些進行中的項目一時還很難退出,這就使得非房地產主業央企整體退出房地產面臨著很多難題。
“央企退房這本來就是一個很難操作的問題,資產如何轉讓、以什么價格轉讓,以及涉及資產的分配、人員分流、誰來接盤,資產評估是否合理,是不是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一系列問題,都比較復雜。”同策咨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多方利益糾結
說來容易做起來難。業內人士認為,兩年前的“清退令”本身是出于一次新聞通氣會和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國資委前主任李榮融的講話,但此后,國資委卻未及時編制央企如何清退地產業務的方案。
“央企退地難的核心因素是做價、估值。很多央企的房地產項目由于拿地的價錢高,在當前行情下很難出手。即使市場不好,成本在那兒,央企不會降到成本以下去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即便是到交易所掛牌,也沒有人愿意接手。”陳寶存對時代周報記者說,“再說國資委出臺的‘退房令’也比較靈活,若有項目運作的可以不退,項目運作完了以后再說。沒有項目運作的,它本身可能解散。對于有項目的央企,整個企業并購這塊也沒有這么快,讓非房地產主業的央企在做完手頭項目的時候再退出。而央企本身做地產的專業人才并不多,效率也比較緩慢,這也導致了退房進程緩慢。”
陳寶存表示,有些企業更愿意把內部生活區、新城區等建設的需求交給自己的開發公司去做。還有一方面因素就是,部分央企公開掛牌地產項目后一直無人接盤,剛開始公司也會為無人接盤著急,尋找退出方案,但時間長了也就只能繼續干下去。
對于個別央企到交易中心掛牌轉讓股權而遭遇“無人接盤”的情況,陳寶存認為,這種情況肯定是該企業有些債務的,這個也就影響企業接盤。
央企退出房地產陷入了多方利益糾結之中,其速度顯然不能令人滿意。
“央企退出難度較原來的預想要高出很多,企業情況也都不一樣。有些央企都有自己的開發企業,同時自己也有開發房地產的需求。你讓他把項目交給別人,他也不愿意。你讓這樣的央企徹底退出房地產開發是非常有難度的。”陳寶存說。
據悉,央企的地產清退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股權退出,另一部分是地產項目退出。地產項目如何退出是其中的一個難點。如果涉及上市公司,還需要董事會的同意,牽扯到股東們的利益問題。
“接不是問題,關鍵是放不放的問題。”張宏偉認為,退出難和最后的收益情況直接掛鉤,因地產收益巨大企業往往不愿意放手,而接手方如果不考慮產權關系之類的問題,大多數項目還是可以接的。
“在一些中小城市,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鼓勵央企到地方投資,同時還劃撥一些土地。這些土地除了建設工廠之外,也會建設一些職工福利房,那么在房價走高的情況下,自然也有一部分房子向社會出售。”上述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
“央企進入房地產業有很強的優越性,首先他們融資能力強,利息低,這也成為央企不愿退出的理由。另外,這兩年開始的保障房建設,地方政府完成不了,就和央企合作,換一種說辭,建職工安置房。這也是導致退房令不能落實的主要因素。”陳寶存對記者說,“央企為職工興建福利房,是否也需要退出房地產都很難說清楚。央企退出房地產政策很難實行‘一刀切’,存在著很多實際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