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陜西或將向社會養老領域引入住房政策和養老政策結合的新模式,推行“以房養老”政策。
養老保險一直是社會保險保障領域的重中之中,將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做細,做精,創出有時代特色的管理模式,是時代要求,也是管理所需。住房回購政策,即政府回購60周歲以上老年人名下的住房,老年人以回購資金用以養老。在國外,早已有關于個人住房“反按揭”用以補充個人養老財力的新模式,陜西社會保險領域如若開展住房回購引入養老保險領域的新政,無疑對緩解社會保障保險資金統籌壓力是一個良好途徑。
自2013年開始,陜西加速推動養老機構建設,每個地市都要有政府建設的養老機構,逐年推進,讓部分老年人用自己“反按揭”住房的資金來作為養老金,入住養老機構。(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