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新國十條”出臺后,北京市實施了限購令,規定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暫停售房,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
然而,對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建研究中心科員陳濤來說,這一限購政策卻成了斂財良機。他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內私自修改信息,使沒有購房資格的人獲得資格,短短7個月內斂財400余萬,并將一捆捆贓款全部藏于床下。昨天記者獲悉,陳濤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案情經過
身居要職的小科員
陳濤,27歲,生于四川省鄰水縣,父母在家務農,姐姐在深圳打工。陳濤學習成績優異,于2005年考入北京師范大學,就讀法學專業。2009年,陳濤畢業后考上了北京的公務員,進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后在城建研究中心數據室工作,任科員。
陳濤所就職的城建研究中心,是北京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下屬的副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的動態監管、監測分析與數據管理。城建研究中心共有五個部門,分別是綜合室、監測分析室、信用管理室、項目管理室及陳濤所在的數據室。
平時,陳濤負責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系統功能的完善、接聽咨詢電話、與軟件公司溝通提出系統需求等工作。而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主要是用來進行房屋登記、新房簽約和過戶登記。
被女中介帶上道兒
2009年七八月間,參加工作不久的陳濤,認識了北京世邦信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業務員李莉(化名)。當時,李莉經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而那時的陳濤恰巧在窗口負責此項業務。陳濤偶爾請李莉吃飯,兩人間的交往逐漸多起來。陳濤還曾追求過李莉,但被對方拒絕。
2011年五六月份,陳濤和李莉在聊QQ時,李莉告訴他,自己有一個渠道可以補繳社保,問陳濤能不能給補完社保手續的購房人辦社保信息審核通過,以便讓購房人能順利買到房子。陳濤答應了李莉的提議,兩人約好辦成一個,就給陳濤5000元錢。
2011年6月15日,陳濤幫助李莉辦理了第一單生意。辦理的程序是購房人補繳社保后,在網上提出申請購買房屋。陳濤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中可以看到申請,他利用職務之便在系統中直接審核通過申請人的社保信息,這樣申請人就符合購房所要求的社保條件,從而具備買房資格。
這種操作對陳濤來說是非常容易的,他只需在電腦上插入自己的密鑰,然后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隨后按照李莉通過短信發來的購房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上篩選,找到申請人,并核準通過即可。
但實際上,按照規定,這些補繳社保的外地購房人,是不能通過審核的。因為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限購房屋的規定,只有連續五年交納社保的人才能購房。
干了一段要求加錢
到2011年9月份,陳濤已經違規核準了50多名外地購房人的信息,并從李莉處得到了25萬元左右的好處。那時,陳濤不再滿足于一次5000元的好處,他認為自己的好處費應該更高些,并致電李莉,提出做成一次要兩萬元好處費,否則便不做了。
李莉沒有立即給予答復,過了三五天,李莉回電話給陳濤,稱經過與公司主管溝通,公司表示答應陳濤加錢的要求。
此后,兩人繼續按照之前的方式合作,陳濤每修改一個信息,李莉就給他兩萬元現金。一直持續到2012年1月份,陳濤直接審核通過不符合購房社保條件人的信息,已經超過了100人,并從李莉處收取了200萬左右的現金。加上2011年9月之前修改信息的人數,總共達到了15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