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了解到,西安正式下發并公布了《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就意味著備受市民關注的西安版“國五條”實施細則落地。從監管五個方面提出了十三條措施和要求。
嚴格執行20%個稅
昨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全文刊發了市政府辦公廳印發《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五條”中按20%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在此次《通知》中得到體現。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將嚴格執行個人購買或轉讓住房差別化稅收政策。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要積極研究房屋原值核實辦法。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馬建飛表示,從整體上來看,二手房交易征收所得稅,通過限制轉讓住房所得抑制新建商品住宅市場的投資性、投機性需求,對于保持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發放
《通知》還再次強調要從嚴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即要求各商業銀行、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落實好首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發放。通知要求,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住房信貸的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及時予以制止、糾正。
限購區域不擴大
騙購者三年不能買房
此次《通知》中,對是否擴大限購范圍并未明確提出,卻對如何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政策,如何處理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
文中指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將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暫停網上簽約;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責令其停業整頓,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購房人,處規定企業與其解除購房合同外,3年內將不允許在本市購買住房。而構成犯罪的,則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西安市的限購區域范圍將依然按照之前限購政策施行。”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此前西安已充分結合自身實際,嚴格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制定了限購細則,經過兩年多的執行,房價基本保持平穩,市場上的投資投機性行為已經沒有太大空間,而且西安市房地產市場存在區域差異性,不擴大區域也是出于避免一刀切。
對于加強和完善購房人資格審查工作,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大力推進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全市商品房銷售和房屋登記管理聯網的幾項規定,馬建飛認為,這些都是西安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目的十分明確,即通過行政懲罰方式和信息透明來進一步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
多舉措控制房價
申報價過高暫不發預售證
西安市房管部門解釋稱,為了嚴格控制商品住房價格上漲,西安將采取多項措施,確保前不久公布的“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長幅度明顯低于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房價控制目標實現。
對于主要采取的措施,《通知》有明確表述,建立落實房地產調控措施和穩定房價責任的問責機制,對于執行住房限購、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住房用地供應未達標,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務未完成,房價控制目標未實現,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的相關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部門,市政府將約談、問責其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