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西安市發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知》,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確保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長幅度明顯低于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西安成為國家房產調控新“國五條”4月大限前首批作出應對的13個城市之一,《通知》并未提及的“二套房首付提高”、“暫停第三套房貸款”、“房產稅及個人售房征稅20%”等內容在4月18日得以補充。
新“國五條”在各地引發出一系列“蝴蝶效應”,包括西安在內、全國二手房突擊過戶、交易量暴漲,同時,南寧、鄭州等地出現離婚受理激增等狀況。一系列所謂應對20%個稅的“避稅”招數更是頻頻爆出。這些“避稅法”靠譜嗎?我們一一盤點,希望廣大市民切勿盲從所謂的“避稅風”,理性應對。
假離婚VS婚姻信任指數
二套房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離婚后沒有房產,以前也沒貸過款,再購房仍屬首套房。先協議離婚,把房產全部判給一方,等申請完房貸,然后復婚成為許多夫妻二手房避稅的選擇。近來,各地挽著手辦離婚的人數激增,有些地方甚至出現排隊辦理離婚現象。而看似合法的“假離婚”將會遭到“婚姻信任指數”和“婚姻風險”的擊破,假離婚背后將會演繹感情變故、家庭破裂、利益糾紛等多種隱患故事,小心“人財兩空”。
陰陽合同VS交易價格評估
所謂的陰陽合同,是指二手房買賣雙方簽署兩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實成交價格,另一份合同是為了規避個稅的虛假成交價格。這種看似有效的“陰陽合同”,將遭遇著“二手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的擊破。這一系統的擊破點主要在于當買賣雙方申報的交易價格符合客觀實際時,將按納稅人申報的交易價格征稅;而如果其申報的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將按存量房交易評估值征稅。
官司法VS法律風險
“打官司”是避稅法中最為有“想象力”的一招:買方先把房款給賣方,賣方按房款打欠條給買方,以房產做抵押。然后買方以賣方欠款不還起訴到法院,賣方承認欠款,表示無力償還,愿意以房產抵償,最后買方拿著法院判決書去房產中心過戶,不論是否限購,都可以過戶。律師認為:此法完全不靠譜,如今法院對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相當嚴格,法院會要求欠款方提供轉賬信息或支付憑證,意即如何證明當初借款給對方。此外,如果欠款數額與房產價值正好同等,法院會認為這是非真實債務,是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法的行為,通常會判欠款無效,這樣一來對于買方來說風險極大,很可能自己已經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來。
假贈予方式VS無法律保障
二手房買賣雙方為達到“避稅”目的,名義上為“贈予”的方式而在實際中收取買主的房款。這種打著“贈予”的幌子來進行避稅的方法對買賣雙方來說都不是明智之舉。買方怎能確保事后賣方會承擔自己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呢?法律保障何在?業內人士奉勸買賣雙方暫且淡定,避免因為不理性做出后悔的行為。
小結
根據4月1日前出臺的13個地市區的“國五條”細則來看,大都對于20%個稅如何征收等關鍵性問題并未明確。而根據各地市不同情況出臺細則,避免誤傷改善型“剛需”的聲音近來成為共識。
據西安房產信息網數據,西安二手房市場份額與新房份額比例大致為1:9,對于市場價格的影響,一直以來均以新房市場為引領市場住房價格走向的主體,二手房價格均跟隨新房市場漲跌變動緩慢跟進式定價,因此這一觀點更適用于二手房占比較高的一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