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全興坐在敬老院室外的椅子上,兩眼微微瞇著,嘴角翹起,看起來精神還不錯。這位73歲的老人極少關注新聞,當然也不會知道自己會跟“以房養老”這個當下最爭議的政策聯系起來。
可他儼然就是一個“以房養老”的非典型性樣本——3年前,身患絕癥的金全興找到常州市天寧區茶山街道清涼新村第二社區居委會,要求居委會成為他的扶養人,代價是,死后贈出自己的房子。
先于政策出現的試驗,看起來還算成功,可不管是社區還是當地的主管部門都認為,這只是一個個例,難以復制。
現代快報記者劉國慶文/攝
老人找到社區
要求“以房養老”
這份“以房養老協議”,還躺在常州市天寧區茶山街道清涼新村第二社區居委會的辦公室里,它僅僅有兩頁紙,名字也只是無關當前政策的“遺贈扶養協議”。
這份由常州市天寧公證處公證的協議中表明,遺贈人金全興因自己獨身未娶且體弱多病,沒有子女等直系親屬,家中無人照料,其兄弟姐妹也因年老而無法對其照料,而請求由扶養人清涼新村第二社區居委會來照顧其日常生活,為其生養死葬,并自愿將其本人名下的所有財產在其死后贈送給扶養人;扶養人承擔金全興的飲食起居,保證悉心照顧他,讓他安度晚年,至金全興去世之前供給生活水平保持常州市平均生活水平,有并給予必要的治療。
社區主任何中躍說,時年70歲的金全興患了絕癥,孤苦無依。
“他原本不是清涼新村的人,拆遷后才過來。”何中躍回憶說,當時,金全興原本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跟老人一起上門找到何中躍,說了一句,“我們把他交給你了。”
金全興一輩子未婚,無兒無女,喜歡喝酒,脾氣也倔得厲害。何中躍最開始覺得棘手,后來在瑣事中幫了幾次忙,才總算是接近了老人。搬到新家不久,金全興就病了,到醫院檢查后發現,他患了骨癌。
“人基本上已經癱瘓了,大小便都不能自理。”何中躍說,當時社區專門為他找了護工,悉心照料,老人跟社區關系也越來越好。出院時,金全興的癌細胞已經擴散,醫生斷定他活不過3個月,于是,金全興找到了何中躍。“他說,我要政府來養我。”何中躍說,脾氣古怪的老頭信不過自己的幾個兄弟姐妹,覺得他們都在惦記自己的房子,所以,提出想和社區簽協議,讓社區幫他養老,死后房子遺贈給社區。
無例可循
只好摸索著前進
“這其實是給我們出了個難題。”何中躍說,在當時,并沒有類似的先例。
“金全興雖然沒有子女作為第一繼承人,但是他還有兄弟姐妹,從法律上講還有第二位的繼承人呀,這件事情必須征求他們的意見,否則今后我們社區的麻煩就大了。說得不好聽,萬一他們今后來找我要房子怎么辦?”何中躍想了想,干脆把金全興和他的兄弟姐妹叫到了辦公室。
在辦公室,金全興的幾位兄弟姐妹商量下來,最后同意了金全興和社區簽協議的做法。“他們覺得金全興既然信任社區他們也就沒意見。商量定下來后,社區找來一位律師,寫了協議。同時,何中躍也讓律師制作了一份書面材料,讓金全興的兄弟姐妹簽字同意。之后,大家在公證處正式簽訂了協議。
這套房子面積是46.38平方米,位于小區一幢居民樓的二樓,當時,這套房子大概值20多萬元。協議簽訂后,金全興連存折也交給了社區,存折上的8萬元存款大多用于他自己的醫藥費,何中躍說,社區從未想過賺錢,也就一直叮囑醫院,“該怎么治就怎么治,該用什么藥就用什么藥。”
當時大家都做了最壞的準備,甚至已經打算買墓地,可出乎人們意料,金全興竟然日漸好轉。當金全興再次出院時,他的存折已經空了,社區還另外借了4萬元債,因為人還在,他的房子也還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