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在我國剛剛受到關注,在英國卻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制度。“以房養老”解決的是房屋所有權人有生之年難以實現的問題。于是,英國解決這一矛盾的主要方式就被稱為“房產價值釋放計劃”。這一計劃著眼于在權利人有生之年實現房產的剩余權利,即權利人死后遺留的權利,它是一個集商業運作與規范制約兩方面的計劃。
英國房產價值釋放計劃的實現主要有兩種途徑:一個是終身抵押貸款;一個是住房返還計劃。終身抵押貸款與美國的反按揭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具體的設計上存在差異。終身抵押貸款的核心要素是(1)客戶以住房為抵押物向融資人進行貸款;(2)客戶可以在住房中繼續居住;(3)在客戶死后或離開住房(可能是轉住養老機構)后,出售住房;(4)以住房出售的價款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5)還款后的剩余部分,依法繼承。終身抵押貸款具體可以分為復利抵押貸款、付息抵押貸款和約定還款額抵押貸款。
在復利抵押貸款中,客戶可以一次性支取資金,也可以分期支取或按需支取部分資金。在支取資金之后,資金使用的利息會自動累計到貸款本金之中,最后所有的本金及利息都在客戶死后,由住房的對價償還。這一方式雖然靈活方便,但是利息的累積將會非常迅速。比如,如果一個客戶貸款的數額是45000英鎊,年利率是7%的話,15年后要支付的本金利息合計124157英鎊,而25年后,這個數字將高達244235英鎊。
付息抵押貸款部分解決了復利抵押貸款的利息累積問題。在付息抵押貸款中,客戶也可以支付一定數量的資金,而與復利抵押貸款不同的是,客戶在貸款后,需要每月支付貸款的利息。這樣在償還貸款時,只需要償還本金就可以了。而每月支付的利息隨著銀行的利率不同而變化,如果利率突然升高,對于養老金相對確定的老年人來說,可能償付有一定的困難。
約定還款額抵押貸款與前兩種貸款的區別就在于客戶在貸款之時就已經確定了還款時(客戶去世之時)的償還數額。這個償還數額不隨利率的變化而變化,但會受到客戶年齡和健康狀況等因素的影響。
英國房產價值釋放計劃的另一個主要實現途徑是住房返還計劃。住房返還計劃也是實現住房剩余權利的方式,但與終身抵押貸款不同的是,它的住房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在這一計劃中,住房返還計劃公司購買或安排他人購買客戶的住房或住房上的部分權利。而客戶則可以繼續居住在住房中直到生命終結。客戶可以選擇一次性支取住房的價款,也可以選擇分期支取。但是一般情況下,在住房返還計劃中,客戶所得到的價款只相當于住房市場價值的20%到60%。因為受讓人在客戶死前難以實現對住房的占有或再次出售住房。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客戶的年齡越大,所獲得的比例也就越高。
“以房養老”計劃的設計并不復雜,在通常商業環境中都是可以實現的,而其特殊性在于對老年人的保護,所以對“以房養老”計劃的監管成為了英國的重要問題。英國對房產價值釋放計劃的監管機構是房產價值釋放計劃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前身是安全住房收入計劃委員會。20世紀80年代,人們對房產價值釋放計劃中的客戶保護和信息公開提出更多的要求,于是,1991年,英國安全住房收入計劃委員會成立了。它代表房產價值釋放計劃的提供方,并且為這一行業制定標準,保證所有的成員為客戶提供良好的保障。但是,這一委員會只是代表作為成員的提供方,并不能形成統一的規范,于是,英國成立了房產價值釋放計劃委員會,以擴大管理范圍。
房產價值釋放計劃委員會代表了房產價值釋放計劃市場中的所有提供方,它整合了安全住房收入計劃委員會的行業規范委員會。現在,這一委員會的成員都要遵守以下主要的義務:(1)維護公眾對房產價值釋放計劃的信任,以便退休時會選擇這一計劃;(2)在任何時候都要盡所有努力履行善意義務;(3)在所有交易中傳遞對這一計劃的良好預期;(4)保證利益沖突受到嚴格控制;(5)在任何時候都要盡到勤勉義務;(6)保證客戶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