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先生向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聯動的12315工商申訴熱線反映:我購買了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千島湖明珠公館的精裝修房,當初合同中規定櫥柜為實木的,但交房后我們發現不是實木的,與開發商協商后,對方答應補償3000元,但要我簽一份補充協議,說這是針對房屋實測面積誤差給予的優惠,我不認可,希望工商幫助調處。
孟先生說,他在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買了千島湖明珠公館的一套精裝修房,總價為80余萬元。當初合同中規定,櫥柜為實木質地,但交房后,他發現并非實木,便向開發商討說法。
“我們和開發商談過好幾次,后來開發商答應換成實木櫥柜或者補償3000元。我選擇了補償3000元的方案,但沒想到3000元不是現金,而是電器消費券。”孟先生表示不滿,后向工商部門發起投訴。
經過調解,開發商答應給孟先生補償3000元現金,但前提條件是要他簽一份補充協議。“這份補充協議上有條款說這筆錢是針對房子面積誤差而給予我的優惠。”孟先生說,看到這條內容,他覺得不屬實,因此拒絕簽字。
玉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洪女士表示,這個補充協議并未給業主們設置陷阱,除了孟先生和另一位業主以外,涉及同一問題的其他100多戶家庭,都已經簽字了。
至于補充協議條款為何要這么寫,洪女士表示她并不知情,“這份協議是公司法務部起草的,最好去問總經辦。”
總經辦的相關負責人王主任對此解釋稱,雖然櫥柜問題是存在,但“針對房屋面積誤差給予的優惠”這個條款也是事實,“都是涉及裝修的問題,我們把問題做了這樣的總結,更加全面。”
而孟先生并未指出房屋面積存在誤差,且他始終認為事情“一碼歸一碼”,不可混淆。
開發商設置的這種補充協議條款究竟有無問題?浙江援手律師事務所的潘永明律師表示,如果補償所針對的問題是櫥柜,而開發商卻稱是“房屋面積誤差”,那是不合理的,這么操作,或許是面積上本身就存在問題,或許是開發商為了規避這種問題大面積發生。
“簽這樣的補充協議,對業主也存在風險,萬一面積上真的存在問題,那業主到時再想就此獲賠,也就賠不到了。”潘律師說,業主可以拒絕簽這種協議,即便不簽,開發商也應如約給出補償。(每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