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將1000元錢存進銀行,至今的利息應該是300多元。而張先生5年前交給物業的1000元裝修金卻由于物業公司的“出走”,至今沒有要回來。張先生通過本報發布“啟事”,尋找“佳奕馳物業”!
裝修妥了不驗收 物業公司悄悄撤了
張先生曾在沈陽市大東區林韻春天小區購房,2008年2月張先生領鑰匙時,物業公司就一并收取了裝修抵押金1000元。
但張先生并沒有像鄰居一樣立即裝修,而是到2009年才完成了裝修。裝修完工后,張先生曾經兩次找到收取抵押金的佳奕馳物業,希望通過驗收后,收回抵押金。
但佳奕馳物業工作人員均表示“經理沒在,要想退還抵押金必須經理簽字”。直到2009年底,張先生得知佳奕馳物業已經悄然撤出了該小區,從此之后張先生就再也找不到該公司的任何下落。
根據沈陽市物價局相關規定,嚴禁物業部門向小區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裝修管理費、電梯運行費等。顯然,該物業早已涉嫌違規收費。
物業“退隱江湖” 專家建議走法律途徑
昨日下午,北國網、遼沈晚報記者先后與大東小區辦及沈陽市房產局物業處聯系,但上述兩家單位都沒有佳奕馳物業的聯系方式。
大東小區辦工作人員介紹,此前曾經接到林韻春天業主反映裝修抵押金沒有退還一事,小區辦曾經尋找過該物業公司,但沒有找到負責人。目前該公司在大東區已經沒有項目,該工作人員了解,該公司在沈陽其他地區也沒有項目,因此無從尋找。
公益律師王龍江建議,張先生向人民法院起訴該物業公司,但起訴之前應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公司的登記備案,確定被告相關信息,便于法院立案。但律師提醒張先生,由于抵押金繳納至今已經5年,如果該物業公司宣告破產,則無法追回抵押金。
征集
繼續征集物業問題
本報將各類物業問題及時反映給各區小區辦,由小區辦督辦,嚴重的問題要求物業整改、同時也作為各區、各物業公司評分排名的參考。
同時,本報繼續征集小區物業問題,尤其針對亂收費、環境衛生、屋面清理、綠化、安全、道路、電梯等問題,本報會專項幫辦、熱線96006。(遼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