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人口計生委公布針對本市流動育齡人口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的8項舉措,其中,將對符合條件要求的初婚初育者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與本市戶籍孕產婦享受同等服務。業內人士表示,因“生育服務證”具有享受相關服務和新生兒落戶的雙重功能,因此本市計生新政重在“登記”,提供平等的生育服務。
■解讀
北京新政重在提供同等服務
昨天,京版“準生證服務”的通知已下發到各區縣計生委。
據計生工作從業人士介紹,“生育服務證”具有兩個功能,一是經認證為一胎后,孕婦可享受圍產期保健等服務,二是給新生兒上戶口。兩者的功能重要性分別為5%和95%。因此國家計生委新政中提出的“流動人口可以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證”的新舉措。
上述人士表示,北京是國家計生委要求下發后全國首個出臺規范生育服務證細則的城市。細則旨在方便在京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時的登記,以方便為其提供與本地人口同樣的生育服務。
■釋疑
“準生證”為證明是一胎
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它的辦理過程讓不少準父母,特別是其中的流動人口頗為抓狂,因為不同的省、市、地方單位對辦理生育服務證的要求不同,也因為準父母自身的婚史、生育史各有差異,所以導致繁多的證明。
業內人士表示,“生育服務證”主要為證明產婦是否為“初婚初育”,如果是,則可享受一胎的相關服務。目前,雖然各地計生行政部門系統已經實現聯網,流動人口到其現居住地提出辦理生育服務證(登記)理論上是可以的。
但是目前該系統仍存在兩個難解之結,一是目前多是批量審核,即積攢了某地數量較多的育齡婦女信息時,再反饋給當地的計生部門去核查,兩地間進行數據交換,有一定的拖延性和滯后性;二是該系統的最末一級是縣,如果是縣下面的村或更小單位時,往往反饋時間會很長。“一胎審核需要各部門蓋章,如果一個環節出現了紕漏,如二胎被辦成了一胎,那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所以為了免責,各地目前都是由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該人士說。?(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