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相關條款惹爭議
反對派:政策沒有可行性
@淡藍公益:艾滋病主要是血液和性傳播,共用浴室一般不會傳播艾滋病,條例對患者心理造成更重的負面陰影,本次條例也與國家一直提倡的不歧視艾滋病背道而馳。
@網中微言: 如果執行這個規定,接下來就要配套執行進入公共浴室、公共游泳池之前必須驗血,或者對有關行業發布艾滋病患者名單,在提供相關服務前查驗顧客身份證,這樣的政策有可行性嗎?至于豎牌提示,除了侮辱人,再無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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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點評
支持派:衛生敏感區域應如此
@超級無敵斑斕大老虎A:我雖然不歧視性病、艾滋病患者,但仍舊認為性病、艾滋病患者不宜與健康人一起共用公共設施,尤其是公共浴室、游泳池、溫泉、桑拿等衛生敏感區域。
@宏偉哥哥:專家說艾滋病毒56℃30分鐘就能殺死,可在浴室洗澡著急了甚至連30分鐘都不到就洗完了。淋浴好說,如果進入大浴池洗又怎樣呢?
本報訊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商務部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該辦法擬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志。該征求意見稿公布后,公共浴室對艾滋病人說不有沒有必要,也引發了業內人士和社會公眾的爭議。
專家觀點:
共浴不會傳播艾滋病毒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臨床治療研究中心主任吳昊認為,公共沐浴場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膚病患者入內是出于對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慮,而且在游泳池和公共浴室這樣的規定和警示其實歷來都有。
對于艾滋病人來說,這么多年來,從未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曾有人是因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艾滋病的傳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容易?!痹〕氐乃疁?,艾滋病毒很難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離開了人體很容易死亡。56℃下30分鐘就能殺滅它。完整無破損的皮膚是很好的防御屏障。
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唾液和淚液中可能含有病毒,但含量極低,且必須直接接觸到傷口或直接進入血液才能感染,所以通過咳嗽、打噴嚏的呼吸道傳播是不可能的。根據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學特性和生存情況,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膚的接觸是不會傳播的。
防控人員:
管理辦法不具可操作性
中國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吳尊友表示,艾滋病和性病、皮膚病的傳染途徑不同,它不通過皮膚接觸傳播,只通過性、血液和母嬰三種方式傳播。在公共浴室可能相互接觸到的尿液、汗液中,并不含有艾滋病毒。
他說,禁止艾滋病感染者進入公共浴所,缺乏可操作性,因為艾滋病毒攜帶者與皮膚病不同,在發病前沒有外在病征表現,不可能每個客人進入公共浴室前都進行艾滋病篩查。
志愿者:
只能加劇艾滋誤解、歧視
一些關注艾滋病及倡導平等的人士反應更為激烈一些?!敖拱袒颊哌M入沐浴場所的規定,除了加劇艾滋誤解、歧視和恐懼之外,不可能會減少和控制艾滋傳播。”
志愿者小宇(化名)是一家公益組織的工作人員,對于這次的征求意見稿,他表示“很遺憾”。
針對此話題,新浪微博發起了一項萬人網絡調查,截至發稿時的結果顯示,72%的人支持這項規定,僅有21.8%的人表示反對,其他人則選擇了“不好說”。 (新華、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