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名為“溜溜的闖”的網友在微博上發帖,講述了她帶孩子看病經歷:2月6日晚,兩歲多的孩子出了一身皮疹,醫生開了4分錢藥就幫孩子治好了病。(2月10日《大河報》)
此報道一出,許多人就發出了“我看病怎么就遇不到那樣的醫生呢?”的感慨。在大處方已成平常事、看個感冒動輒花費成百上千元醫藥費的背景下,最便宜處方的紀錄在不斷地被刷新,九毛錢,一毛錢,4分錢……而在普通老百姓的心里,“好醫生”的標準也變成了“開低價藥”,患者把醫療問題簡化為費用問題,認為藥方越便宜就越是好的醫療。
而作為醫生來說,對于“治病”和“費用”,“治病”肯定是首先需要考慮的,其次才是費用問題。一個“好醫生”,首先應該有能“治病”的能力,并在此前提下能夠使醫療費用盡量減少。而不應在于是否能開出“低價處方”。 “低價處方”不能作為醫生道德的考核標準。
如今醫療設備、醫生培養成本都在不斷上升,同時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更加關注自身健康,希望尋求更優質的醫療服務,也就出現了“全民去協和”的醫療現象,導致醫療支出越來越多。
許多患者一邊抱怨醫療費用昂貴,一邊又渴望自己被過度檢查和治療。2月2日晚,深圳市兒童醫院急診科值班醫生曾祥士因不建議為發燒患兒輸液而遭到患兒家長榮某的拳打。這種想當然的把自己凌駕于醫生位置之上的做法,其實是由患者本身的就醫觀念造成的“過度醫療”。
“能吃藥不打針,能打針不輸液”是世界衛生組織用藥原則,但目前我國治病現狀是“小病大治、大病久治”。
患者由于缺乏專業知識,認為輸液是一種見效快的治療手段,因此,在遇到急癥的時候,許多人為圖“見效快”,主動提出用“猛藥”,而由輸液造成的藥物副作用,卻并不熟悉。
“病人熱衷輸液”,也是“以藥養醫”造成的不良后果。一些醫生為了經濟利益多開藥、開貴藥,讓患者形成了錯誤的就醫習慣,所以,醫生治病的同時,還應讓大家懂得什么樣的治療是最正確合理的,讓病人了解過度醫療的危害性,這樣“低價處方”就不再會是稀罕事,也不會成為評判醫生道德的標準。(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