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趙晨實習生 葉苗
女童小寶被同學“松骨”后,脖子一直歪著,而且可能落下終身后遺癥。家住廣州市白云區的小寶如今是小學一年級學生,約三年前的意外傷害讓她的頸部至今無法自如擺動,大部分時間要戴著頸箍(見上圖)。小寶的家長至今仍未能向相關幼兒園和傷人女童的家長討到說法。
被小同學“松骨”后歪脖
據小寶的姐姐介紹,2011年妹妹在小區幼兒園——廣州市白云區碧濤灣幼兒園讀大班,被同班的小潘扭傷脖子。小寶向記者回憶道:“那天我們排成隊準備上廁所,她(小潘)排我前面,跟我說‘我幫你松松骨’,然后她兩只手夾住我的臉用力擰向一邊,我脖子就歪了。老師一直在旁邊玩手機,根本就不理我。”
小寶的媽媽說,事發當天中午,她接到小寶班主任打來的電話,班主任說小寶在幼兒園睡覺落枕了,下午放學的時候,她去接小寶,小寶的頭就一直向左45度歪著。
媽媽帶小寶去附近一家省中醫掛了門診,結果令她大吃一驚,“醫生一看,就說不是落枕,讓我趕緊去專業的醫院看看。我帶她去兒童醫院,由于幼兒園的老師不許她說出實情,醫生‘審’了她半個小時,她才哇一聲哭出來,說是被同學扭了脖子。”
戴頸箍飽受疼痛折磨
小寶被診斷為寰樞關節脫位。小寶的媽媽解釋,這是一種典型的上頸椎損傷,醫生認為原因必然為暴力外傷。“小寶的橫韌帶受損及脫位程度對脊髓未造成壓迫,所以孩子還是可以走跳;但寰樞關節腔內積液導致她經常性頸痛,并常常頭暈想嘔。”小寶的媽媽表示,目前看過的醫生都認為小寶的脖子暫時沒有辦法根治,可能會落下終身后遺癥。
“醫生說永遠都治不好了,還讓我別帶她到處折騰,越治只會越嚴重,痛只能帶個頸箍固定,去看醫生,也是只能開點止痛膏藥給她貼脖子。”小寶的媽媽今年五十多歲,看著女兒終日帶著頸箍受病痛折磨,她沒說幾句話就掉下淚來。
“這么熱的天,頸箍不透氣,她頸上都起了熱痱,癢得她都不樂意戴了,可是不戴頸箍脖子又痛,沒辦法只能捂著,里面貼著止痛的膏藥。”看著8歲的妹妹過著“好似天天貼風濕膏止痛的老年生活”,小寶的姐姐感到心疼不已。
小寶現在已經從幼兒園升入小學,同學們都無法理解她為什么長期戴頸箍。“有一次我去接她,聽到別的家長讓自己的小孩別跟她玩,說她的脖子戴著那樣的東西,和她玩萬一有什么,肯定會被賴上。孩子現在有點懂事了,她會跟我說,她的心理壓力很大。”小寶的媽媽說。
討不到道歉和賠償
小寶的傷是2011年11月10日造成的,事發后小寶的家長向園方和對方家長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但園方和對方家長一直不予回應,“甚至連應有的尊重都沒有”,小寶的媽媽說。2013年10月8日,小寶的媽媽向白云區教育局信訪辦反映,教育局將信訪訴求發回小區所屬居委,居委只答復了“幼兒園拒絕協商”幾個字,并且稱已過了兩年的訴訟期,要起訴都無門了。
“扭傷她的那個小朋友,到現在都沒有跟小寶道歉。我們兩家是同一個小區的,她的家長總是躲著我們,上門找過他們幾次,他們都不回應。小寶剛扭傷的時候,幼兒園的態度很好,說保險公司會承擔一部分醫藥費,但給了我們一個號碼后,幼兒園就不管了,保險公司也不管,一味地拖。”
記者隨后聯系傷人女童小潘的家長,對方情緒很激動地說:“幼兒園已經交代,讓我們不要出聲,幼兒園已經說了是他們負責,找我也沒用。”對方坦承小寶的脖子的確是自己的小孩弄傷的,但幼兒園已經說會全權負責。
在記者8日到訪時,涉事幼兒園的工作人員以相關負責人出差不在廣東省內、自己不知情為由拒絕接受訪問。
律師:幼兒園應承擔80%責任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朱永平律師認為,傷人小孩的家長及幼兒園均負有責任,其中幼兒園應負80%的責任。“家長負教育責任,學校負管理責任。”幼兒園交代家長“不要出聲”的做法,恰恰證明園方試圖隱瞞部分責任,“更加說明幼兒園有錯”。
·趙晨 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