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訊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的通知
學位〔2010〕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部委屬高等院校: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精神,積極推進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著力培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加快發展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經研究,決定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0年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原則
2010年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以適應需求,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為基本原則。
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審核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高等院校辦學自主權,增強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力度,積極主動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審核工作中,著重調整、優化碩士研究生類型結構,不斷擴大碩士專業學位授權范圍,完善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地區布局,推進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和管理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碩士專業學位人才培養質量,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的需求。
自行審核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單位,須認真研究本校(院)學科發展、人才培養以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統籌考慮學術型研究生與應用型研究生培養關系,根據不同碩士專業學位類別的辦學條件,以更高標準、更長遠目標確立本校(院)新增碩士專業學位類別的辦學要求,嚴謹論證,特色發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要緊密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不同院校的辦學優勢,綜合考慮結構布局、地區需要等因素,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嚴格程序,明確辦法,確保審核工作平穩實施。
二、研究、制定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和有關學位授予單位須根據本地區或本校(院)研究生教育總體發展規劃,研究并制定今后6年(2010-2015年)本地區或本校(院)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劃,包括高層次人才培養的總體設想、發展思路;不同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數量、招生規模、占研究生招生總數比例;如何協調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關系;如何建立激勵教師從事研究生專業學位教育的評價機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促進研究生專業學位辦學模式和管理機制的改革創新,提高培養質量等。
三、2010年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碩士專業學位類別
開展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包括,金融、國際商務、應用統計、稅務、保險、資產評估、法律、教育、漢語國際教育、翻譯、體育、藝術、應用心理、警務、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出版、文物與博物館、工程、林業、農業推廣、風景園林、獸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藥學、中藥學、護理、工商管理、會計、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等35種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建筑學、城市規劃、軍事等三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新增工作,另行布置。
四、2010年申請新增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基本要求
1. 已是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2. 學位授予單位須符合有關碩士專業學位類別授權點基本條件(詳見附件1)。
3.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課程體系設置、教學模式改革、師資隊伍和實習實踐基地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應用型人才培養規律,建立適應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和管理機制,保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