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意見》,從2011年起,每年將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一定數量具有教師資格的大專以上畢業生,充實到幼兒教師隊伍中。《意見》要求,公辦幼兒園中具有教師資格、目前尚未納入編制管理的教師,可參加省上組織的幼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錄用。對中小學因布局結構調整等原因需重新聘用的教師,可進行轉崗培訓,調整補充到幼兒教師隊伍。
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規定安排幼兒園建設的新建小區,其規劃將不予審批。沒有配套幼兒園的城鎮小區,今后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配套建設幼兒園。
我省還將制定和適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嚴禁幼兒園通過開辦“實驗班”、“特色班”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收取建園費、贊助費等。還將逐步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殘疾兒童和孤兒的保教費,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給予資助。據華商網 (記者盧紅曼)